新闻热线:0632-3156865

通讯员qq群:25238684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 > 枣庄新闻

护士麻痹大意打错针患者家属向医院索赔  

发布日期: 2012-06-07 来源:枣庄大众网 编辑:枣庄大众网

       

        枣庄大众网1月16日讯(通讯员  李寒 龙容芳报道) 近年来,一些医院与病人、病人家属之间的纠纷越来越突出,医疗纠纷投诉逐年呈较大幅度的增长。近日,滕州市大坞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医护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麻痹大意而发生的医患纠纷。
        2009年1月9日,大坞镇某村村民刘某的孙子刘甲(一岁半),因感冒咳嗽在滕州市某医院门诊诊断治疗,到 1月12日(治疗的最后一天)应该打两瓶注射液,下午2点左右,当刘甲的两瓶注射液快打完了的时候,刘甲的爸爸通知护士换针,当时作为实习护士的王某误把别的患儿(大概五个月)的吊瓶药物给刘甲换上了,在巡视病房的时候,才发现打错了。王某指着药瓶对刘甲的爸爸说:“那个小孩也是咳嗽、喘,药物18毫克的氨茶碱和30毫克的葡萄糖对你的小孩没有害处,等打完之后就把针拔掉了,后观察一会患儿没有异样,你们就可以回家了。”事后刘某反映患儿回家后,又继续咳嗽、脸红、呕吐等现象,遂要求医院进行处理。医院在进行了两天的观察后发现并无异常,而且患儿已经康复,遂通知其可以回家了。但是患儿家属不依不饶,召集家人在医院吵闹,严重影响了医院的正常秩序。无奈之下,医院负责人来到大坞司法所,请求帮助调处此事。
        大坞司法所接到此案后,通知刘某到大坞司法所接受调解,耐心细致地听取了刘某的想法。原来刘某一家是担心此事会不会对孩子以后的健康留下隐患,现在孩子还小,什么也不会说,虽然现在未见什么明显异常症状,但是并不代表错打的吊瓶对孩子没有什么影响。针对刘某的疑问以及对此事的态度,大坞司法所干警征求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并制定了相关方案,让刘某带着孩子去权威医疗机构做鉴定,经鉴定,王某给刘甲错打的吊瓶对人体并无伤害。医院负责人对此事给刘某一家带来的不安也表示歉意,愿意拿出一万元作为补偿。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专题报道

新闻曝光

摄影报道

关于我们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业务拓展 - 人才招聘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10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zaozhuang@dzwww.com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
鲁ICP备09023866号 新出网证(鲁)字02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