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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区五条主干道禁止摆卖春联烟花爆竹  

发布日期: 2012-06-07 来源:枣庄大众网 编辑:枣庄大众网

       

        枣庄大众网1月21日讯  据晨刊讯 为了营造整洁优美的节日环境,确保枣庄市人民度过一个文明、祥和、欢乐的新春佳节,从15日起,取缔青檀路等五条道路春联、烟花爆竹占道摊点,确保节日路畅、安全、城美。
       过去,每到春节前后,因买春联、烟花爆竹造成城市道路拥挤,交通不畅;摊点乱摆乱放、乱扔乱倒、乱扯乱挂等现象,影响了城市卫生;同时,因烟花爆竹每年都有爆炸问题的发生,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为此,市政府办公室在1月12日,专门出台了全市《关于开展春节期间市容环境整治活动的通知》的执行办法,规定从1月15日至2月10日止。市中区规定对青檀路、光明路、解放路、文化路和振兴路五条主要干道,禁止春联、鞭炮经销户到道路两侧占道经营。(孙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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