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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一男子歌厅欲纵火泄私愤被拘留  

发布日期: 2012-06-07 来源:枣庄大众网 编辑:王振

           枣庄大众网2月20日讯  2月19日,记者从市拘留所获悉:一男子周某为避雨走进歌厅,虽然歌厅离自家并不远,但他还是被“宰”了200多元钱。周某难忍心中的愤懑,竟拿汽油浇到歌厅门口欲纵火而被拘留。
        周某今年43岁,是某街道居民。2月18日晚,周某饭后散步,天空突然下起了雨,为了避雨他躲到了某歌厅的门口。歌厅老板热情招呼他,并说只要花10元钱就可进屋看电视。周某当时穿着皮衣,心想:花10钱就可让皮衣免受雨淋,也值,于是就走了进去。
        进了歌厅,老板给周某放了一部《美女蛇》之类的CVD,并问周某要不要其他服务。正说着,一名年轻女子进了房间。老板离开后,女子主动问周某要什么服务,周某拒绝,说家就在附近,不要什么服务,只是为了避雨,但那女子依旧纠缠周某。就这样过了半个小时,电视节目也完了,老板进来对周某说,还要看吗?看的话得再加钱。周某一听,马上说不看了。心想这里不能久留,再这样下去兜里的百十元钱会被“宰”光。
        周某本以为10元钱看电视,50元的服务费,加起来也不过60元钱,哪知老板一算竟然要收他300多元,最后说因为是邻居,留280元。周某一听火了,这也太欺负人了,但在老板的威胁下,周某只好脱了皮衣作抵押,然后回家拿钱。
        2月19日凌晨,被雨淋感冒的周某越想越气,他用绿茶饮料瓶子装了半瓶汽油,浇在了歌厅的门口,正准备点火时被巡逻民警发现。在拘留所,通过民警的教育,周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深感后悔。他说,遇到被“宰”的情况应该报警不应纵火,若不是民警及时发现制止,就要酿成大祸。                                                        ( 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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