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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琐事起纠纷用镢头伤人被行政拘留  

发布日期: 2012-06-07 来源:枣庄大众网 编辑:枣庄大众网

       

        枣庄大众网2月23日讯  日前的一天上午,滕州市大坞派出所接本镇某村村民张某某来所报警称,他被邻居张某用镢头砸伤。
        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立案展开调查。经调查得知,张某某和邻居张某以前因建房发生过争执,矛盾一直未能解决。事发当日上午,张某某家的一条狗跑到了张某家中,张某的母亲随口骂了一句:“哪个婊子孙子养的狗……”这话恰巧被张某某听见,二人遂发生了对骂。看到张某某和自己的母亲对骂,年轻气盛的张某随手从家中摸起一把镢头,来到门外,照着张某某头部就是一镢头,当场把张某某砸晕在地,后经法医鉴定,张某某被砸成人体轻微伤。
        张某某报案后,大坞派出所民警通过调查取证,确认张某已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遂依法将张某行政拘留。    (马运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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