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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挂靠政策“后遗症”枣庄两公司起争议  

发布日期: 2012-06-07 来源:大众网 编辑:王振

       

        枣庄大众网3月6日讯 近日,跑枣庄至临沂线路的车主尹宏强非常恼火,因为该客车的营运证被枣庄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下称“枣庄汽运”)四公司扣下,价值50多万元的大客车一下子成了“黑车”。经济导报记者调查发现,导致这种状况的根本原因是,该车的两家挂靠公司(枣运公司与枣庄华星实业公司)对山东省交通厅2006年5号文的理解不同,问题焦点集中在对枣庄市政府从老城区搬出后的“地区所在地”的认定。层层挂靠留下“后遗症”
        尹宏强的客车是2005年11月买的,为了跑枣庄至临沂的客运,他把车委托枣庄华星公司代理,而由于该线路是交通部规定的“一类客运班线”,华星公司当时并不具备经营该线路的资格,因此又把该车挂靠在具有该线路营运资格的枣庄汽运。即:该车的行驶证、营运证都是枣庄汽运的,代理人是华星实业公司,发票持有人为尹宏强。尹宏强把要上交的费用全部交给华星公司,华星公司再上交枣庄汽运一定的营运证管理费。
        2008年底,这种层层挂靠、平安无事的平衡局面被打破。华星公司此时取得了二类客运班线运营资格,因此要求与枣庄汽运签署协议,华星公司要求把本公司代理的、挂在枣庄汽运的16部客车过户到自己名下,枣庄汽运以及枣庄交通局也同意了华星公司的要求,枣庄汽运还承诺协助办理行驶证、营运证的过户手续。
        14辆经营二类以下班线的客车很快办理了两证的过户手续,另两辆跑枣庄至山东其他地区所在地的客车只办完了行驶证过户,营运证却一直没有办下来。这造成了这两辆客车的“两证不符”,即行驶证属于华星公司,而“营运证”隶属于枣庄汽运。
        由于营运证没有完成过户,枣庄汽运四公司要求尹宏强必须每月交2000元的“线路承包费”。而尹宏强原来交给华星公司每月3900元的代理费却没有任何减少。两家公司同时收费的做法让他无法接受。
        由于两证不符、拒绝两家同时收费等原因,枣庄汽运四公司于春节后扣留了尹宏强客车的营运证。尹告诉导报记者,因为停运,目前已经造成近10万元的损失。营运证为何不能过户
        对于尹宏强客车的营运证为何没有过户,华星公司总经理胡某表示,过户申请已经上报山东省交通厅,但至今没有批下来,具体原因不是太清楚。
        既然没有过户营运证的把握,那华星公司为什么先把行驶证过户,造成“两证不符”呢?胡某解释说:“我们认为公司有经营枣庄至临沂线路的资格,才办理行驶证过户的,况且枣庄汽运及市交通局同意了我们去年年底签署的《过户协议》。”
        胡某说,华星公司目前可以经营二类客运班线,由于枣庄市政府已经从市中区搬迁到枣庄薛城区新城,因此市中区已经不是交通部及省交通厅定义的“地区所在地”,枣庄市中区到临沂的线路也应该算是二类客运班线。
        山东省交通厅2006年5号文《山东省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政许可管理规定》中的第三条对客运线路做出明确解释:一类客运班线指“地区所在地与地区所在地之间的客运班线或者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二类客运班线是指地区所在地与县之间的客运班线。”文件同时标注:“本规定所称地区所在地,是指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所在城市市区。”
        枣庄汽运运务处处长王某则对记者表示:“华星公司的营运证过户申请这么长时间都没有被省交通厅批下来,肯定是某方面不符合规定。”他说,“枣庄至临沂是一类客运班线,而华星公司根本没有运营该线路的资格,这应该是没有批下来的原因。”
        至于尹宏强客车停运的损失怎么办,王表示:“谁过户造成的‘两证不符’谁赔偿。”胡某则表示:“可以和业户商量解决。”省交通厅:枣庄市中区仍是“地区所在地”
        对于枣庄“地区所在地”究竟是市中区还是薛城区,导报记者日前咨询了山东省交通厅道路运输局客运管理科,该科给出的最终解释是:“我们认定枣庄市中区仍是‘地区所在地’。”
        枣庄交通局运输管理处亦表示,尽管目前枣庄市政府已经迁移至在薛城辖区内的新城,但由于新城的客运站正在建设之中,不具备客车运行条件,因此“地区所在地”应该认定在市中区。
        该处一位负责人告诉导报记者:“不管什么原因,两家公司同时对一辆客车收费是不合理的,市局将尽快处理此事。”
        山东省交通厅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告诉记者,客车挂靠经营是很多纠纷的根源,目前安徽、河南等地的一些县市已经开始取消客运车辆挂靠政策,并取得较大成果。山东省目前还没有出台类似政策,但取消挂靠应该是大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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