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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取收买信用卡资料高科技犯罪嫌疑人被捕  

发布日期: 2012-06-07 来源:枣庄大众网 编辑:枣庄大众网

       

        枣庄大众网4月1日讯 近日,全省第一例涉嫌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资料的三名犯罪嫌疑人郑某某、张某、熊某被市中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三名犯罪嫌疑人最大的27岁,最小的仅19岁,他们十分熟悉网络应用技术,郑某某还一直从事程序开发工作。
      经审查认定,2008年7月前后,犯罪嫌疑人熊某请人破解密码后,非法侵入一外国商务平台网站,窃取国外信用卡资料10万余份,分多次将5万余份资料卖给犯罪嫌疑人郑某某,获利3万余元。郑某某又转卖给犯罪嫌疑人张某,获利1万余元。交易双方通过网上聊天工具QQ、MSN联系,网上传送信息卡资料,通过银行卡进行转账、汇款完成交易。张某随后雇用他人登陆外国游戏网站,雇用他人用窃取的外国信用卡资料充值游戏账户,购买游戏装备并出售,换取现金,获利20余万元。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认为,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侵害了他人对信用卡信息资料所享有的隐私权,侵犯了外国信用卡管理制度,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规定,涉嫌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资料罪,遂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黄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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