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632-3156865

通讯员qq群:25238684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 > 枣庄新闻

过期药酒喝不得 酒后中毒没商量  

发布日期: 2012-06-07 来源:枣庄大众网 编辑:枣庄大众网

       

        枣庄大众网4月2日讯(通讯员 孔敏报道)酒是越陈越香,越陈越好,这是大家都习以为常的喝酒“哲学”,但若是喝了超过保质期的药酒,麻烦可就大了。近日,家住枣庄市山亭区徐庄镇的李某就因喝了过期的“陈酒”后中毒,被送往医院救治。

        原来,3月31日中午,李某在家设宴,宴请前来为他新房打地基的亲朋吃饭。席间,他陪帮忙的人喝了半斤白酒后,因高兴自己又拿出珍藏多时的药酒自酌起来。岂料,刚下饭桌不久,李某就出现恶心症状,呕吐不止,随即被家人送往徐庄卫生院救治。经一番检查后,医生诊断其为酒后中毒,所幸救治及时没有出现生命危险。侥幸之余李某纳闷,喝药酒怎会中毒呢?回到家,他拿起酒瓶一细看,发现该酒早过了保质期。

        李某家人随即找到超市索赔,并到镇工商所反应情况。工商所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并非所有的酒都是“越陈越香”,啤酒、葡萄酒、药酒等保质期较短,消费者购买和饮用时要仔细看清,一旦过了保质期切勿饮用。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专题报道

新闻曝光

摄影报道

关于我们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业务拓展 - 人才招聘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10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zaozhuang@dzwww.com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
鲁ICP备09023866号 新出网证(鲁)字02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