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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户私设路沿斜坡影响市容带来交通隐患  

发布日期: 2012-06-07 来源:枣庄大众网 编辑:王振

          枣庄大众网4月5日讯  近日,笔者在枣庄滕州市各主要路段发现,不少商场店面为了图方便,在路沿石边铺设了水泥斜坡,这些斜坡大多延伸到马路人行道内。然而这些坡道在方便商家的同时,却给市民的出行带来了诸多不便,还影响了城市的容貌。
       家住荆善安居小区的田女士向笔者反映,前几天她到市区购物,在回来的路上途经荆河路,由于非机动车道较为拥挤,她就沿着路边骑自行车。可是没走多远,就冲上了路沿斜坡,险些摔倒,对此田女士心有余悸。“路上这么多的斜坡,对于行人来说就是绊脚石,隐患太大,必须要求他们还行人一个安全的行车环境。”田女士对此表示很无奈。随后笔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市民对于沿街店面在马路上设置斜坡的行为表示反感,认为这种行为侵占了公共路面,给市民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应当尽快予以铲除。
        然而,一些沿街店面业主的态度却迥然不同。他们认为,设置马路斜坡是不得已而为之,主要是为了方便顾客进出。一位在荆河路销售装饰材料的商家告诉笔者,设置坡道能更多地方便顾客,招揽生意。如果没有了坡道,厂方送货、顾客提货都不方便,装满货物的车子根本无法爬上路沿石,不设坡道就得绕很远、费很大的劲才能来到店门口,这样将会给生意带来很大的影响。随后笔者来到龙泉路发现,修葺一新的路沿石旁边也被沿街商家铺设了斜坡,有些斜坡甚至占据了1/4的非机动车道,影响市容观瞻。
        笔者了解到,根据《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在路沿石边私自设置水泥坡道或移动式三角架属于“占用道路”的违规行为。如果商家私自在路边设置水泥坡道或移动式三角架,相关部门有权对其私自设置的坡道进行销毁和罚款。
    (张恩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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