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晚到5月10日凌晨,浙江宁波市辖区的数十个储户陆续收到了银联中心发来的短信,短信内容大致如此:您的银行卡成功完成一笔多少钱的交易之类。匆匆忙忙赶到银行查询的储户无不傻眼,他们的钱已经被人转走。(《钱江晚报》5月21日)
银行卡之所以被复制,皆因银行漏洞导致,可惜,这些储户要求现场赔付被银行拒绝。银行认为钱是在深圳被取的,而且不完全是从农行!--TM机上取的,这种跨行跨地区的业务责任很难认定,公安机关破案之后我们一定会退还给储户。对此笔者不禁要问,假如被盗的钱追不回,储户损失是不是成了“杨白劳”?
跨行取款或异地取款,并不能免除发卡银行的责任。因为只要案件涉及到的银行都是银联成员,根据《中国银联入网机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的规定,ATM跨行交易分为取款和查询两种交易,交易手续费分配涉及发卡银行、提供机具和代理业务的代理银行、以及提供跨行信息转接的中国银联。自助银行实际上就是!--TM机的交易场所,因此,基于两家银行之间的代理关系,如果受害人追究发卡银行的违约责任,完全是有法律依据的。
当然,我们冀望银行能及时追回被盗款,但这不该是银行推卸责任的借口。银行当务之急要做的就是解决储户损失的赔付问题,追盗款归追盗款,赔付归赔付,银行不能漠视储户的利益损失。银行卡被复制,判断银行是否承担责任,主要根据其是否履行了义务。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应该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担应尽义务,保证银行卡交易安全。银行的义务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合同本身的约定;二是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于储户的几十万元一夜蒸发,且不管银行有没有具体尽到合同义务,单凭犯罪分子很容易造成伪卡骗过!--TM机而冒领存款这一事实,就应视为银行没有履行法定义务,必须向持卡人承担责任。事实上,这种新类型犯罪2006年就已经出现,并迅速引起全国银行业界的高度重视,但是最近几年里,全国范围内很少有银行会在营业场所张贴预防此类案件的警示公告。
如果银行对犯罪分子安装读卡器丝毫没有察觉,而且连操作规范、使用说明和风险提示都忘了设置,就存在明显过错。因为犯罪分子在门禁上安装读卡器的作案手法,具有极大的隐蔽性和迷惑性。在极短时间内,在没有任何操作说明的情况下,要求不具有专业知识的普通持卡人及时准确地判断出新装置,是进入自助银行的新要求还是犯罪新手段,显然是不合理的。也就是说,持卡人并没有过错。
基于上述理由,受害人完全可以起诉发卡银行,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在银行无证据证明受害人在使用银行卡的过程中有“密码保管或使用不当”之情形,亦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故意泄露了密码或参与了犯罪,对卡内存款被盗一事,银行应当承担部分乃至全部责任。(中金在线 黄云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