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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产险业内首设仲裁受理处  

发布日期: 2012-06-07 来源: 编辑:张秋峰

           近日,在平安产险吉林分公司,车险案件中的一方当事人同意为该事故中的伤者提供6.5万元赔偿,当日平安产险顺利为该案结案。这一看似平凡的车险人伤案件创业内先河——这是保险公司首次在公司内设立仲裁受理处实施调解,并最终结案的案件。

        通过主动提供专业的调解服务,平安产险吉林分公司将解决“车险理赔难”落到了实处,大幅缩减了人伤案件的赔付时间,自仲裁员进驻平安产险吉林分公司门店后,5个工作日内平安就仲裁了7笔案件,金额达52.99万,广受好评。据悉,平安产险将在全国逐步推广此“一站式”专业人伤调解服务,为客户提供更贴心、更便捷的理赔服务。

     

    据了解,上述案件发生在去年8月份,当事人车辆与一辆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自行车一方伤者伤情较重。案件发生以来,由于伤者要求高额的误工、护理、伤残、精神抚慰金等赔偿,事故双方一直未达成共识,伤者方坚持要求诉讼。当得知平安产险门店有仲裁受理处后,双方当事人近日到门店仲裁机构进行咨询调解。在调解员与当事人及医疗理赔人员的反复协商沟通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同意赔偿伤者65476.42元。当日,平安产险吉林分公司也完成了结案和理赔,为客户圆满解决了此次人伤理赔案件。

     

    仲裁,是解决民事争议的一种方式。一般是当事人根据双方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官方身份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在保险事故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仲裁是一种比诉讼更快速、更便利的解决案件纠纷的方式。以往,事故仲裁基本都是在交管部门设立的办公室进行调解,客户因一次事故需经常往返仲裁机构和保险公司,十分不便,而仲裁员进入保险公司门店办公,可以使投保客户在保险公司即能完成调解和赔付的全部程序,省心又省力。平安产险表示,将仲裁机构引入门店,是为了提高理赔时效,缩减理赔流程,让客户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调解、结案、支付的工作,让客户感受到平安优质的服务水平,树立平安专业化的品牌形象。

     

    据介绍,接下来,平安产险还将陆续在全国有条件执行的地区和机构设立仲裁受理处,邀请仲裁机构和仲裁员常驻门店现场办公。针对交通事故人伤案件在全国范围内为客户提供“5x8小时”(即每天八小时,每周五天)的约谈调解服务。除此之外,年内,平安产险还将在全国设立300多个“平安调解点”,分布在全国各地的交警大队、法院、仲裁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通过设立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平安调解日”机制,为客户提供人伤案件的陪同调解服务,甚至为已经走上法律程序的诉讼案件提供陪同调解服务,在提供专业调解方案的同时,为客户免去舟车劳顿和后顾之忧。

     

     

     

    关于中国平安

    中国平安作为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保险企业,至今已发展成为融保险、银行、投资等金融业务为一体的整合、紧密、多元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集团拥有约486,911名寿险销售人员,175,136名正式雇员,并拥有超过7, 000万的客户。截至20111231日,集团总资产达人民币22,854.24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308.67亿元。从保费收入来衡量,平安寿险为中国第二大寿险公司,平安产险为中国第二大产险公司。

    中国平安在2011年《福布斯》“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中名列第147位;荣登英国《金融时报》“全球500强”第107位;名列美国《财富》杂志“全球领先企业500强”第328位,并蝉联中国内地非国有企业第一;除此之外,在《金融时报》及英国WPP集团旗下Millward Brown公布的 “全球品牌100强”和“BrandZ 100 最具价值全球品牌”中,同时名列第83位。

    更多信息,欢迎登陆中国平安官方微博http://t.sina.com.cn/pingan/http://t.qq.com/pingan或平安公司官网www.pingan.com.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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