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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失业金标准7年上调8次 9120人领3416.78万

    2013-10-17 11:26:00作者: 来源:齐鲁晚报

15日,记者从枣庄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了解到,自10月初,枣庄市开始逐步对全市失业人员办理失业金的发放。截至目前,全市已为9120人发放失业金3416.78万元。

  15日,记者从枣庄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了解到,自10月初,枣庄市开始逐步对全市失业人员办理失业金的发放。截至目前,全市已为9120人发放失业金3416.78万元。

  据了解,枣庄市自7月1日起再次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目前每人每月6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780元。枣庄市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07年至今,已连续八次上调。

  据了解,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计算。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而且,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享受同在职人员一样的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基本医保费全部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享受免费基本医保待遇的期限与领取失业金期限相一致。

  今年,枣庄市继续延续去年的失业保险降低费率政策,参保单位和职工按照原费率的50%缴纳失业保险费。这项政策的实施,切实减轻了企业和职工的负担,较好地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实现了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和预防失业的预期效果。

  原文链接:http://zaozhuang.iqilu.com/zzyaowen/2013/1016/1704032.shtml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张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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