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632—5210000

通讯员qq群:25238684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 > 2015专题 > 2015供暖 > 供暖新闻

应退取暖费半年没动静 热力公司:正与开发商协调

2015-11-13 10:52:00来源:枣庄晚报作者:金亮

11月11日,市民刘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在其居住的滕州市海上明月小区,由于上个取暖季是首次供暖,供暖天数未达到要求的120天。目前,由热力公司直供到户的小区已经全部依照物价局文件完成了退费,海上明月小区是由开发商管理的小区,目前他们正积极与开发商进行协调。据刘先生介绍,海上明月小区是2012年底上房,2014年开始首度供暖。“因为是第一次供暖,很容易出些小毛病,所以我们小区只供了110天左右。”刘先生说,“当时我们并没在意,但是在今年上半年,我看新闻发现滕州市有7个小区存在供暖天数不足120天等情况,这7个小区应将多收的取暖费退还,我们小区也在其中,但到现在也没见退款。”

  晚报讯 (特约记者 金亮)11月11日,市民刘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在其居住的滕州市海上明月小区,由于上个取暖季是首次供暖,供暖天数未达到要求的120天。今年上半年,根据物价部门规定,未达到供热天数的小区,应将业主多交的钱如数退还,但半年过去了,说好的退款却迟迟不见踪影。

  据刘先生介绍,海上明月小区是2012年底上房,2014年开始首度供暖。“因为是第一次供暖,很容易出些小毛病,所以我们小区只供了110天左右。”刘先生说,“当时我们并没在意,但是在今年上半年,我看新闻发现滕州市有7个小区存在供暖天数不足120天等情况,这7个小区应将多收的取暖费退还,我们小区也在其中,但到现在也没见退款。”

  记者翻阅相关资料发现,滕州市物价局在上取暖季结束后,便对全市92个居民小区及单位的供暖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共需退还给群众40.5万元,其中海上明月等7个小区应退还群众22.5万元。

  记者随后联系了海上明月小区物业。物业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海上明月小区物业分为南、北两区,其中去年的供暖费由北区物业收取。“我们仅仅是替滕州热力公司代收供暖费,当业主交完费用以后,我们便将所有的供暖费全部交给滕州热力公司。”该工作人员说。

  按照物业工作人员所说,记者联系到了滕州市热力公司经营发展科杨科长。杨科长介绍,上一供暖季滕州市确实有7个小区应退还业主供暖费,这7个小区又分为由热力公司直供到户的和由开发商管理的小区。目前,由热力公司直供到户的小区已经全部依照物价局文件完成了退费,海上明月小区是由开发商管理的小区,目前他们正积极与开发商进行协调。

    http://epaper.632news.com/zzwb/html/2015-11/13/content_53110.htm

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田田
友荐云推荐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专题报道

新闻曝光

摄影报道

关于我们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12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zzdz@dzwww.com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
鲁ICP备09023866号 新出网证(鲁)字02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