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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启动

2017-06-07 15:47:00来源:作者:

按照山东保监局《关于开展2017年山东保险业防范非法集资专题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5月份,枣庄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全行业开展题为“树立风险意识,远离非法集资”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按照山东保监局《关于开展2017年山东保险业防范非法集资专题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5月份,枣庄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全行业开展题为“树立风险意识,远离非法集资”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活动期间,市协会于5月10日召开秘书处全体人员会议对鲁保监办发[2017]44号文件进行了全文学习,对工作人员开展宣传教育,并对活动的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及时向会员公司转发了山东保监局《通知》,结合枣庄保险实际提出了开展活动的要求;成立了由会长兼秘书长任组长,各会员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宣传教育活动,跟踪督导会员公司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现场抽查,总结并上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报告等;在枣庄日报、枣庄大众网、中国山东网枣庄频道、枣庄市保险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及协会内部刊物开辟专栏,及时报道全行业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情况以及刊登非法集资常识。
  全市各保险公司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组织学习。各公司普遍采取专题会议、晨(夕)会、业务培训会等形式,对内外勤员工进行非法集资方面培训,内容包括一般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主要表现形式以及从事非法集资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个人实施非法集资违法行为;二是广泛宣传。在营业场所门前悬挂印有“树立风险防范意识,远离非法集资”的宣传横幅标语,利用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非法集资宣传标语;在承保、理赔前台放置非法集资宣传折页、非法集资书籍等资料;设立咨询展台,现场答疑,受理社会群众有关非法集资的各类咨询,使广大市民对非法集资工作有更深的了解和认识。重点宣传从事非法集资的法律责任,以及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的政策导向; 宣传正规保险与非法集资的本质区别,以及防范假借保险名义非法集资的技巧; 宣传保险监管部门关于保险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案件责任追究等有关规定;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兴媒体宣传渠道,对社会公众进行广泛宣传非法集资的内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三是建立举报机制。太平洋产险等公司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对举报人实行保密承诺,做到非法集资无可乘之机;四是加强公司内部监测。加强内部监管,做好资金监测、舆情监测、投诉监测、人员往来监测等四项监测工作,切实防范非法集资风险。
  本次防范非法集资专题宣传月活动的开展,在员工、营销员和保险消费者中产生了很好的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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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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