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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土炼油卷土重来 业主与监管部门打游击

    2002-10-16 00:00:00作者: 吴海鸿来源:

  9月28日至30日,宁夏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公安、经贸委、工商等部门,共同组成联合执法行动小组,对同心县下马乡红城水、韦州镇姚家滩一带“土炼油”展开新一轮专项打击取缔行动,共取缔土炼油炉108座。其中炸毁58座,责令业主自行拆除50座,炸毁正在炼制的原油600余吨(因油炉未冷却无法抽油),收缴炼制成品油12吨。

 
  本次行动的直接原因是,9月10日,宁夏同心县韦州镇姚家滩村东数百米远的荒原中,土炼油罐发生爆炸事故,两名烧火工同遭重创,一名当场死亡,一名虽被紧急送到医院救治,最终却没能保住生命。

  其实,9月初,工商部门曾在姚家滩村附近对土炼油进行了清剿,但由于这座土炼油炉非常隐蔽未被发现。当工商管理人员离去后,这座残余的土炼油炉又继续生产,终于引发了上述恶性事故。

  宁夏境内第一座非法的土炼油炉出现于上个世纪80年代初。至1999年,仅盐池县就有土炼油炉1800多座,后被有关部门全部取缔。如今,土炼油不断死灰复燃,并有规模不断扩大的趋势,不仅盐池县有,还扩展到灵武和同心县甚至首府银川市郊。

  据统计,今年年初,这些地方的土炼油窝点已发展到300多个,土炼油炉达上千座。

  有人分析认为,土炼油屡禁不止,主要是受巨大经济利益的诱惑。自1999年以来,宁夏干旱带连续几年没有有效降水,部分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在经济收入渠道匮乏的情况下,许多人受暴利诱惑铤而走险。据调查,一座20吨的土炼油炉平均每天的纯收入在200元以上,一吨原油稍稍加工(即过滤杂质和蒸发水分)一下,就有近千元的利润。

  宁夏质量技术监督局政策法规处陈彩勤处长介绍,现在,土炼油的违法活动出现了许多新特点。主要是:窝点越来越隐蔽,业主的胆子越来越大,监管取缔越来越难。

  近年来,盐池县土炼油由公开转入隐蔽,规模由大变小,并且开始隐藏在窑洞、牲畜圈棚中或房前屋后。

  在今年年初的一次打击取缔行动中,有关部门发现,盐池县红井子乡二道沟村的土炼油业主们一改往日做法,既不躲在荒郊野外,也不扎进深山大沟,而是利用家庭院落做掩护,大规模地搞起了土炼油。

  据调查,二道沟村有42户人家,一半以上从事土炼油活动,有土炼油炉近百座。抛开土炼油的违法性质不说,这样在房前屋后从事土炼油,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后果不堪设想。

  灵武市土炼油炉大多建在马家滩、磁窑堡等深山边远地带,一般车辆无法通行。个别土炼油业主公然暴力抗法。今年4月20日,执法部门对马家滩村四队马文成、王生宝两家油炉进行取缔时,有10余名妇女及儿童在油炉上不让铲车施工。在说服教育无效的情况下,公安人员采取了强制措施,将围攻阻挠的个别人带离现场。结果,一些家属及部分群众开始围攻干警,谩骂、撕扯,有的甚至拿匕首、剪刀进行威胁,干警调集警力,形成强大攻势,最后才将两座土炼油炉拔除。

  由于土炼油炉分布点多面广,而且多在交通困难的边远山区。每次执法部门采取打击取缔行动,都需要租赁吊车、铲车、油罐车等,开支很大。打击取缔土炼油的经费得不到有效保障,相关单位欠账累累,不堪重负。

  截至目前,宁夏质量技术监督局历年打击取缔土炼油活动的欠款已达百万元,严重制约着取缔工作。经费不足,也造成了“以罚代管”、“以罚代刑”问题的产生。在一些县市,甚至出现了执法人员打击土炼油,自己又违法销售土炼油弥补工作经费不足的怪现象。

  为从根本上解决土炼油反弹问题,今年6月7日,国家质检总局出台了《打击取缔土炼油活动实施办法》。根据该《办法》的有关规定,宁夏加大了对土炼油的打击力度。

  今年年初,自治区经贸委取缔铲除无证无照违法原油收购点6家,对4家已注册但未运行的原油收购点,收回营业执照,对4家已有吴忠市批准手续但没有注册登记的企业停止受理登记。对9家有批准手续并已注册运营的原油收购站或脱水厂下发了停产整顿通知书。这些脱水厂和收购点为土炼油者提供了销赃渠道,使土炼油有了市场。现在,各级经贸委不再批复新建脱水厂。

  宁夏土炼油的原油,主要来自陕北及宁夏盐池县境内非法开采的小油井,以及从国家油田盗取的原油,已经形成产、供、销一条龙。供原油者兼收成品油,油品主要销往内蒙古、甘肃、陕西、宁夏等违法经营的加油站。

  自治区经贸委贸易市场处的孟宪栋处长说,打击土炼油违法活动,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应该打击和疏导并举。首先,应该从源头上整治,控制产地的原油流向,实行原油专控专销政策。其次,清理整顿宁夏境内的原油脱水厂,把好中间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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