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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同意三峡工程11月实施导流明渠截流

    2002-10-18 12:00:00作者: 来源:

  国务院长江三峡二期工程验收委员会枢纽工程验收组今天在三峡工地宣布,三峡工程已经具备导流明渠截流条件,同意导流明渠在11月实施截流。

  10月10日至15日,验收组组织47名国内知名专家深入三峡工地进行技术性验收。专家们本着对国家、对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对三峡大坝泄洪坝段、左岸电站厂房
坝段、左岸非溢流坝段、临时船闸坝段、升船机坝段的土建、金属结构安装、机电安装工程以及三峡二期围堰拆除工程进行了严格的检查验收。专家们还检查了导流明渠截流和三期围堰设计、施工方案,检查了导流明渠禁航后维持长江航运的方案落实情况,以及永久船闸的调试情况。在技术验收的基础上,国务院长江三峡二期工程验收委员会枢纽工程验收组10月16日至17日进行了明渠截流前的正式验收。

  验收结果表明,三峡二期大坝施工质量满足了设计要求,大坝工作性态正常;导流明渠截流设计、施工技术措施可行,施工安排合理,截流准备基本就绪;二期围堰拆除工程可以满足明渠截流分流要求;明渠禁航后航运措施和截流后的度汛方案已经落实。三峡工程实施导流明渠截流的条件已经完全具备。

  根据导流明渠截流施工方案,设计截流流量为每秒1.03万立方米,截流采用上、下游戗堤同时进占的立堵方式。截流水位总落差为4.11米。

  导流明渠截流将使三峡坝址长江河床全部拦腰截断。由于这次截流是在350米宽的“人造长江”上进行的,其截流落差和流量都大于在1997年11月8日完成的三峡工程大江截流。据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负责人介绍,导流明渠截流最终合拢的时间将根据长江水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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