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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冤叔侄获赔221万 张高平:钱我是不会去领的
2013-05-22 14:24:00 朱文强来源:京华时报
2013年5月1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辉、张高平冤案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分别支付张辉、张高平国家赔偿金110.57306万元,共计221.14612万元。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查后认定,张辉、张高平自2003年5月23日被刑事拘留,至2013年3月26日经再审改判无罪释放,共被限制人身自由3596日。 张高平 1 找不到工作很发愁 京华时报:对这个结果有什么想法? 张高平:我不在乎。接受了又怎么样?不接受又怎么样?当初判我的时候我不满意,不也照样判我? 京华时报:对自己今后的生活有什么打算? 张高平:工作找不到,年纪大了,没技能,开车也没驾驶证了,县城里都找过了,我没文化,人家都不要的。人家现在都是物流了,找不到业务了。我天天闷在家里,愁死了。 2 还了清白毁了生活 京华时报:你之前身体一直不好,现在身体怎么样? 张高平:还是头晕,去医院查过了,人家也没办法。 京华时报:你现在最大的困难是什么? 张高平:以前可以在家里种地,现在连地都没有了。还不如把我关在劳改队,在那里天天有饭吃。现在我没钱,没房子,天天要吃饭,怎么办? 京华时报:毕竟洗清了你十年的冤情。 张高平:还了我清白,可把我给毁了,我要生活的啊,我现在是没法生活了。
责任编辑:张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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