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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检察机关立查职务犯罪嫌疑人547名

    2012-02-09 14:06:00作者: 来源:

今天上午,记者从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家珍在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作的工作报告中了解到,4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查各类职务犯罪嫌疑人547人,提起公诉541人,法院已判决522人(含积存数)

    大众网枣庄2月9日讯(记者 张环泽) 今天上午,记者从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家珍在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作的工作报告中了解到,4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查各类职务犯罪嫌疑人547人,提起公诉541人,法院已判决522人(含积存数)。
    枣庄检察机关办案与服务相融合,营造健康宽松的经济环境。4年来,依法批捕假冒专利、金融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嫌疑人125人、起诉182人(含积存数);依法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43人,起诉118人;查办环境监管失职渎职犯罪6人;开展犯罪档案查询2460余次,建议取消了6个单位的招投标资格,使7.2亿元政府建设资金避免了流失风险。
    枣庄检察机关严打与整治相结合,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共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8564人、起诉12575人;依法批捕“黄赌毒”等犯罪嫌疑人173人,起诉95人;依法从重从快批捕起诉了崔继坤、王绪广、沈榆荃等3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3名首要分子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零6个月、20年和19年,其余成员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依法监督立案329件,追捕追诉1330人,起诉后法院已判决775人,其中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27人。
    枣庄检察机关惩治与预防相统一,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4年来,共立查各类职务犯罪嫌疑人547人,提起公诉541人,法院已判决522人(含积存数)。查办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案件216人,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30人,厅级以上干部4人。中石化集团企业改革部原副主任余久灵(副厅级),青岛交通委原助理调研员崔明琳(正县级),薛城区原副区长王汝东等一批严重腐败分子被查处;立查国家工作人员钱权交易、破坏发展的犯罪案件167件;查办国企人员贪污受贿、侵吞国有资产犯罪案件161件,其中案值50万元以上18件,500万元以上11件。新汶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郎庆田(正厅级)、原总会计师潘福华(副厅级)和山东能源集团原副总经理孙正启(副厅级)等10人,收受巨额贿赂并贪污、挪用、私分公款,涉案金额超亿元,省院交办后,迅速查办;严查法院、公安、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17人。
    枣庄检察机关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群众合法权益。依法从快批捕假冒著名商标和生产、销售“地沟油”等刑事犯罪嫌疑人19人。犯罪嫌疑人侯洪良收泔水油40余吨,加工外销;犯罪嫌疑人丁善军、高西群批发销售3200余万元的“地沟油”赚取“黑心钱”;先后查办侵害农民利益职务犯罪177人,立查教育招生、工程建设、医药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犯罪163人;立查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破坏选举等侵犯公民人身和民主权利的犯罪嫌疑人12人;4年来,共监督撤案82件,决定不捕不诉2066人;提出刑事抗诉49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调解结案276件;对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770件,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案件236件。
    枣庄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依法监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案件18件,督促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8件;查办行政执法人员在城建规划、税收征管、物价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领域不作为、乱作为,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36件。滕州市物价局物价检查所原所长李岩等人放纵学校、医院等部门乱涨价,该作为不作为,在物价执法检查中收受贿赂、徇私舞弊,造成近240万元的经济损失。该局接受检察建议,全面整改,注销收费许可证100多个,取消20余项不合理收费,每年为群众减负3600余万元;对164名未成年犯和1369名初犯、偶犯及犯罪情节轻微、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依作出不捕不诉决定;监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管理,纠正违法行为127人,建议收监执行14人。

责任编辑:张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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