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632-3156865

通讯员qq群:25238684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 > 枣庄新闻

枣庄世纪凤凰城业主细数小区物业“三宗罪”  

发布日期: 2010-08-04 09:02来源: 编辑:枣庄大众网

       

        枣庄大众网8月4日讯(本网记者报道)购买的楼盘开始交房了,这本是一件喜事,不过在高新区“世纪.凤凰城”,前来领取钥匙的业主们却倍感烦恼和气愤。“不交齐我说的这些费用就甭想拿钥匙”,业主们体会到的不是做主人的喜悦,而是被强制收费的无奈。这样的麻烦制造者不是别人,正是这座小区的“管家”-日照海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小区业主们向记者罗列了该物业公司的“三宗罪”。
        一、未服务却收取“装修服务费”
        业主们反映,海纳物业在收取了装修保证金1000元之外,又向每户业主收取了100元的装修服务费。“还没服务呢就收取服务费,也没问我们需不需要,这不是强制服务吗?”有业主气愤地说。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枣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装修期间产生的垃圾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行清运的,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收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清运的,清运费标准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也就是说,装修期间需不需要物业公司服务,应由业主说了算,服务该收多少钱,由业主和物业公司商量着办。而海纳物业却预先收取“装修服务费”,强制服务不说,收费标准也是自己说了算,这样的霸道行径难怪业主们对其频频摇头了。
        二、7月交房却从5月开始计收物业费。

        相当一部分业主是在7月份领取钥匙,物业费却要从5月份开始收取,这让业主们感到很不解,“这是哪门子糊涂帐啊?”。业主们反映,海纳物业不仅从5月份开始计收全额物业费,而且一次性预收到年底。业主们认为,房子装修后不可能马上入住,物业费不应全额预收。根据《枣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自业主办理入住手续起按月计收。除业主自愿外,不得预收。业主购买房屋已办理入住手续,但未入住的,经物业管理企业确认后,其物业服务费按标准的50%缴纳。显然,海纳物业超收、预收、全额收取物业费的做法是错误的。
        三、200元水电钱交得不明不白。

        据了解,海纳物业收取了每户200元水电钱,但是业主们却没有拿到相应的充值卡。这让业主们疑虑重重,“难道又是一笔糊涂帐?”。《枣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第二十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自用的办公及生活用水、用电等,应单独设表计量,其费用由物业管理企业承担,不得向业主分摊。小区业主们表示,现在收费如此不透明,让人很难放心。
        都说“外来的和尚会念经”,然而日照海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的种种不规范做法,却让“世纪.凤凰城”的业主们颇为不满。“‘管家’不好好服务,还欺负起了主人”。不少业主表示,作为前期物业,海纳物业并不是他们选择的,如果对方仍然不改正上述错误做法,一旦时机成熟,不排除“炒鱿鱼”再另行选聘优质物业公司的可能。对于事件的进展,本网将继续关注。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专题报道

新闻曝光

摄影报道

关于我们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业务拓展 - 人才招聘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10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zaozhuang@dzwww.com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
鲁ICP备09023866号 新出网证(鲁)字02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