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大众网8月4日讯(本网记者报道)购买的楼盘开始交房了,这本是一件喜事,不过在高新区“世纪.凤凰城”,前来领取钥匙的业主们却倍感烦恼和气愤。“不交齐我说的这些费用就甭想拿钥匙”,业主们体会到的不是做主人的喜悦,而是被强制收费的无奈。这样的麻烦制造者不是别人,正是这座小区的“管家”-日照海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小区业主们向记者罗列了该物业公司的“三宗罪”。
一、未服务却收取“装修服务费”
业主们反映,海纳物业在收取了装修保证金1000元之外,又向每户业主收取了100元的装修服务费。“还没服务呢就收取服务费,也没问我们需不需要,这不是强制服务吗?”有业主气愤地说。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枣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装修期间产生的垃圾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行清运的,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收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清运的,清运费标准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也就是说,装修期间需不需要物业公司服务,应由业主说了算,服务该收多少钱,由业主和物业公司商量着办。而海纳物业却预先收取“装修服务费”,强制服务不说,收费标准也是自己说了算,这样的霸道行径难怪业主们对其频频摇头了。
二、7月交房却从5月开始计收物业费。
相当一部分业主是在7月份领取钥匙,物业费却要从5月份开始收取,这让业主们感到很不解,“这是哪门子糊涂帐啊?”。业主们反映,海纳物业不仅从5月份开始计收全额物业费,而且一次性预收到年底。业主们认为,房子装修后不可能马上入住,物业费不应全额预收。根据《枣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自业主办理入住手续起按月计收。除业主自愿外,不得预收。业主购买房屋已办理入住手续,但未入住的,经物业管理企业确认后,其物业服务费按标准的50%缴纳。显然,海纳物业超收、预收、全额收取物业费的做法是错误的。
三、200元水电钱交得不明不白。
据了解,海纳物业收取了每户200元水电钱,但是业主们却没有拿到相应的充值卡。这让业主们疑虑重重,“难道又是一笔糊涂帐?”。《枣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第二十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自用的办公及生活用水、用电等,应单独设表计量,其费用由物业管理企业承担,不得向业主分摊。小区业主们表示,现在收费如此不透明,让人很难放心。
都说“外来的和尚会念经”,然而日照海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的种种不规范做法,却让“世纪.凤凰城”的业主们颇为不满。“‘管家’不好好服务,还欺负起了主人”。不少业主表示,作为前期物业,海纳物业并不是他们选择的,如果对方仍然不改正上述错误做法,一旦时机成熟,不排除“炒鱿鱼”再另行选聘优质物业公司的可能。对于事件的进展,本网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