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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出台"最严"二日游新规禁11类违规行为  

发布日期: 2011-04-22 08:48来源: 编辑:张秋峰

       

        大众网枣庄4月22日讯4月20日,记者从枣庄市旅服委获悉,新修改的《枣庄二日游活动规范管理办法》出台,新办法中罚责条款占一半。 今后枣庄二日游管理将更加严格,禁止11类市场违规行为。

        随着二日游启动以来,枣庄被国内外游客所熟知,“天下第一庄”的城市品牌也越来越响。然而在旅游快速发展的同时,由于规章制度等跟不上,也出现了各种违规行为。为此,枣庄修改完善了《枣庄二日游活动规范管理办法》。新办法共分三大类二十二条,自第十条以后,涉及的内容全部是“监督检查”的条款,即通常讲的“罚责”条款,明确规定了11类禁止行为,对有违规行为的景区、旅行社、酒店处罚非常重。

        记者注意到,在新办法中,罚责条款就占到总条款数的一半左右。这在枣庄旅游史上也是首次,被称为“最严”的二日游管理新规。该办法中详细列出了各种发现的违规行为及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11种禁止行为包括了借用外地身份证空刷套票行为、重复使用身份证、索要补贴、恶意改团等重点违规行为,并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标准。

        据枣庄市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委员会负责人介绍,枣庄二日游启动两年来,目前客源渠道已基本建立,市场化运作条件已经具备,政府放手交由旅游企业进行规范化市场运作的条件已逐步成熟。枣庄修改完善二日游管理办法主要是治理违规行为,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据了解,自2009年枣庄市开展二日游活动以来,当地的旅游服务业得到了迅猛发展,旅游从业人员从最初的不足百人,增长为现在的近七百人,旅行社、酒店等配套服务设施的数量也翻了近一倍。(邢振宇 王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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