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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峄城区:2011年区直事业单位开始招聘  

发布日期: 2011-05-18 15:34来源: 编辑:李猛

       

        大众网枣庄5月18日讯  根据峄城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室字[2007]32号)的有关规定,我区区直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2)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2011年应届毕业生)。
        (3)枣庄市峄城区生源且现具有枣庄市峄城区常住户口(本人户口于2010年8月31日前落户峄城)或父母一方为峄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区直企业正式工作人员。
        (4)年龄28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相关聘用体检标准;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6)我区历年招募的 “三支一扶”大学生及我区选派的“一村一名”大学生。
        已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的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今年区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1年5月25日9∶00-5月29日18∶00。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6月6日9∶00-6月8日18∶00,凭缴费单据领取准考证。
        报名地点及领取准考证地点:峄城区人力资源市场。
        联系电话:0632—7711637 0632—7777016
    按照市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报考人员每人缴纳考务费40元。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1:3及以上)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要提交《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报到证(派遣证),2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2011年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在职人员应聘的,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 的介绍信。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考试方式:闭卷考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1年6月10日 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根据鲁办发[2008]4号及枣人字[2008]100号文件规定, 我区历年招募的 “三支一扶”大学生及我区选派的“一村一名”大学生,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7年、2008年、2009年招募和选派的)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
        根据《2009年峄城区事业单位招考大学生的实施意见》规定,被聘用的27名工作人员,聘用期内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10分。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进行张榜公示并在“中国峄城网”同步公示,公示时间均为七个工作日。
        面试时间:2011年6月25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查应试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参加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费70元。
        四、体检、考核及聘用
        按照总成绩,根据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考职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考达到规定比例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若遇到最终分数并列情况,笔试分数高者优先。
        考核、体检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进行。按照招考条件范围,对入围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 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受聘人员为大学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限内)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
        因入围人员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其他
        所有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否则取消报名、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凡符合条件报考者,要独立完成答卷,严禁 找人替考和其他作弊行为,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所有参与招考工作的人员,都要秉公办事,严格保密,不徇私情,如发现徇私舞弊等问题,将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及到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为保证招考工作的公正性,要最大限度地实行公开,将录用单位、报考条件、考试成绩、录取结果等情况,以张榜公布和网上公示的形式,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区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报名、资格审查、命题、考试、阅卷、录取等全过程监督,对举报及时进行查处。通过社会监督使本次招考真正体现公开、公正、公 平、择优。
        为切实做好招考工作,决定成立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的领导任组长,由区纪检监察、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组成工作班子,招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峄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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