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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旅游年卡涉嫌侵权? 刘若英微博回应  

发布日期: 2011-05-22 09:12来源: 枣庄大众网 编辑:张秋峰

       

        大众网枣庄5月22日讯今天不少网友纷纷转发一条微博,那就是网友爆料称5月19日枣庄市举办“枣庄旅游年卡首发仪式”,旅游年卡上使用了刘若英的头像,可能涉嫌侵权。

      网友相继转发的微博中既有文字也有图片,图片上有一个穿红色旗袍的礼仪小姐,她手捧一个大大的“枣庄旅游年卡”,年卡上面写着“枣庄旅游年卡”的字样,其身后的背景板上也写着“枣庄旅游年卡”几个大字,右下角并印有一张写着同样字样的旅游年卡图片。

      仔细观察,记者发现礼仪小姐手里的旅游年卡与背景板上的旅游年卡不一样,卡上的人物照不同,着装和发型都不同,礼仪小姐手中的旅游年卡上的美女很像刘若英,而背景板上旅游年卡的人物照也有几分相似。

      枣庄旅游年卡是不是这个样子?这上面究竟是不是刘若英?若是刘若英,她与枣庄旅游年卡又是什么关系?下午6点左右,记者拨通了枣庄市旅游局的一部电话0632-3355600,一位接听电话的男同志回答说:他只负责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对这件事还不清楚,也不归他管,要详细了解情况需要下周一再拨打这个电话询问具体的办事人,当记者跟他打听具体负责人的手机号码,他却拒绝了记者的要求。

      记者又拨打了山东省旅游局的山东旅游服务热线96625,接听热线电话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她们主要负责省内旅游咨询和旅游投诉,这事也不归她们管,再一个就是目前省旅游局还没有接到枣庄旅游年卡的信息,还没有上报到省局,这是枣庄市旅游局独立发行的,详细情况就得咨询枣庄市,并告诉了本网记者枣庄市旅游局行业科和质检科的两部电话,记者拨打0632-3330606和 0632--3350123,两部全是传真电话,无人接听。

      网友微博中称:“@山东枣庄同城:5月19日,在我国首个旅游日之际,山东省枣庄市举办枣庄旅游年卡首发仪式,正式启动枣庄人游枣庄活动。这卡上的两个头像好面熟呀?@刘若英吗?什么时候请的这么大的明星作枣庄旅游年卡的形象代言?不是侵权了吧?”

      被转发的另一个微博中写到,枣庄旅游年卡涉嫌侵权,现在刘若英的经济人已经在微博上提出抗议,“刘若英绝对没有代言枣庄旅游年卡,该单位已经严重侵权,若是像某网友所言是希望用另类方式炒作新闻引起注意的话,我们更加严厉谴责。”微博中还转引了刘若英的话,说她亲自发言,只有四个字:“令人发指”。(张军)(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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