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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肇事捅伤人 枣庄"药家鑫"被批捕  

发布日期: 2011-07-25 10:24来源: 编辑:张秋峰

       

        大众网枣庄7月25日讯 7月22日下午,枣庄市中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来到峄城区看守所,向被刑拘在此的唐某下达逮捕令。7月11日,唐某因醉酒驾驶肇事逃跑引发四起交通事故,并捅伤一人被抓获。市中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进行侦查,经过10余天的证据搜寻材料上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经市中检察院批准,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寻衅滋事两罪,对唐某实施逮捕。

        回放 喝了5杯酒 撞了4辆车

        7月11日下午4时许,在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下,市中公安分局交警、刑警及派出所民警多警快速联动,通过围追堵截,在206国道税郭镇附近,将醉酒驾驶遮挡号牌汽车,连续四次撞车肇事,撞伤、打伤、持刀捅伤五人后逃逸的犯罪嫌疑人唐某当场抓获归案。
        唐某今年26岁,市中区孟庄镇沈桥村人。11日中午,唐某和几个朋友在华山路一家酒店喝了一斤多白酒后,他开车沿华山路往南行驶,醉酒状态下引发四起交通事故,撞伤三名行人,并捅伤一名车主, 又打伤一名驾驶员。接到报警后,市中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文化路派出所、税郭派出所、市中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紧急出动。最终,警方在206国道将肇事者唐某抓获。经过血液酒精测试,肇事者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14.9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由于喝得实在太多,直到晚上10点半,躺在审讯室里的唐某才睁开眼,恍惚记得喝了五杯酒,大约一斤二两多,但对于撞人、伤人、被抓,都记不清了。直到民警告诉他撞了4辆车,并捅伤一名车主,唐某才知道自己闯了大祸。

        追悔 担心年迈的爷爷奶奶

        在看守所内,记者采访了唐某。据唐某说,他今年26岁,5岁的时候母亲过世,从小跟着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初一时就转到体校练习散打、拳击,出事前,他在临沂苍山县的一家私营铁矿厂打工。经过十余天的静心面壁,唐某告诉记者,在拘留所这几天里,他一方面感到对不起受害者,一方面担心爷爷奶奶知道。如果让爷爷奶奶知道他闯了大祸,担心他们知道后受不了。说起年迈的爷爷奶奶以及跟了他5年的媳妇,唐某流下了悔恨的眼泪,当记者询问他,有什么话要转告给 他们时,唐某哽咽着说:“我想让你们转告我对象,照顾好爷爷奶奶。”
        记者来到唐某生活的市中区孟庄镇沈桥村,熟悉唐某的村民告诉记者,唐某从小是在单亲家庭长大,母亲的去世让他没能和其他人一样好好地享受家庭的温暖,对他的性格养成影响很大。特别当非常疼他的妹妹病故后,唐某的性格更加孤僻,甚至难以接受现实。在武校上学后,唐某因没人管教,又结识了很多社会人员,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慢慢地在人生的道路上越走越偏。

        经历 曾有三次犯罪前科

        市中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经过审查,年轻的唐某已有三次犯罪前科,目前出狱刚一年多。2002年,因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6个月;2008年,也是因寻衅滋事被判刑一年;2009年,不思悔改的他因危害公共财物罪被判刑一年。在7月11日这次系列事故中,唐某既没有驾驶证,又醉酒驾车,一系列的撞人、伤人等比较恶劣的犯罪行为,已经构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寻衅滋事罪。
        民警告诉记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记者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为: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 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寻衅滋事罪
        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对话 向受害者说对不起

         记者:你现在能回忆起事情发生时的情景吗?
        唐某:记不清了,当时喝得太多了。
        记者:当时到底喝了多少酒?
        唐某:喝了五杯,高脚杯,一斤二两多。
        记者:一起喝酒的朋友没有人阻止你开车吗?
      (唐某沉默……)
        记者:有媒体把你称为枣庄版“药家鑫”,你觉得自己和他像吗?
      (唐某比较茫然地愣了愣,没有回答。)
        记者:你知道药家鑫吗?
      (唐某想了想,旁边有记者提示:就是撞完人拿刀子捅人的那个。)
        唐某:哦,知道一些。
        记者:你觉得这次会判多少年?
        唐某:不知道,唉,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吧。
        记者:你已经多次被判刑,大多因为寻衅滋事、打架,你觉得打架或暴力能解决问题吗?
        唐某:一般都是给伙计帮忙的。
        记者:你身上的文身是什么时候刺的?
        唐某:好几年了,十几岁的时候。
        记者:想对受害者说些什么?
        唐某:对不起。
        记者:怎么弥补你的行为?
        唐某:积极赔偿吧,给他们(受害者)说声对不起。
        记者:对你自己的行为,考虑过吗,以后打算怎么办?
        唐某:以后再不喝酒开车了。
        记者:你结婚几年了?
        唐某:5年。
        记者:你想对你媳妇说些什么?
        唐某:对不起她。照顾好爷爷奶奶。(邵士营 刘统奎 张乔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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