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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随独行女捂眼抢金饰七人团伙作案百余起  

发布日期: 2011-08-05 11:28来源: 编辑:张秋峰

       

        大众网枣庄8月5日讯 自年初以来,一个以王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先后在临沂、枣庄、以及江苏省多个地方疯狂作案,抢夺行人金银首饰100多余起,涉案物价值20余万元。目前,涉案的7名犯罪嫌疑人均被警方抓获。

        8月4日,枣庄市中刑侦大队将涉案的被抢夺物品折合成现金,退还给部分受害人。

        受害者为办案民警送去三面锦旗,以表达感激之情。

        先捂眼再抢首饰,受害妇女全无防备

        今年2月底的一天上午,家住枣庄市市中区孟庄镇黄山涧村的妇女张某,赶完集市走在回家的路上。当她行至一条比较窄且人员较少的小路上时,突然有人从背后用手将自己的眼睛捂住,张某下意识地以为是谁在跟自己开玩笑,便问是谁。

        张某只觉得捂住自己眼睛的人,慢慢地将手划至耳朵处,以很快的速度将她的金耳环扯下,转身便跑。刚刚反应过来的张某立马转身,只看到了坐在摩托车上很快消失的背影。

        3月10日10时左右,同样家住黄山涧村的妇女崔某骑着电动车赶集,多次和一名陌生男子相遇。不过,她一直没有太在意。当崔某停下来购买水果时,突然发现那名男子就站在身边,被吓了一跳。不过,崔某始终没有想太多,买完水果后骑上电动车离开。当她骑车行至一处人员不是很密集的地方后,那名陌生男子又突然出现在前面,她不得不急刹车。陌生男子面对着崔某,令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崔某正要开口问男子是谁时,只见该男子抓起她脖子上的金项链,狂奔而逃。等崔某反应过来后,陌生男子已被不远处停放的摩托车接走。

        家住税郭镇潘官庄村的妇女方某也有类似的遭遇。3月份的一天,方某骑着电动车驮着邻居去买树苗。回家的路上,当行至一条人员较少的小路时,正赶上一辆拉猪的车挡住了路。方某只好和邻居停住,坐在车上等着拉猪车通过。就在这时,一个白胖的、个子不高的男子从后面用手将方某眼睛蒙住。方某只觉得两只耳朵麻了一下,就看见邻居在其身后猛抓那个人,却被突然甩开。回过神的方某耳朵流着血,两只金耳环都被拽走。

        高墙铁网,嫌犯家如同自制监狱

        案发后,三名受害者均到公安机关报了案,此案立即引起了警方重视。公安机关随即成立专案组,对此类案件展开调查。

        由于此类案件,作案人员抢夺手法太快,被抢的市民还没反应过来,他们就已经驾车逃窜。而且作案人员多会挑选城乡接合部、农贸市场及人员比较稀少的路段实施抢夺。这些地方的监控探头视线往往很模糊,甚至没有监控设备,增加了破案难度。民警只能从犯罪嫌疑人的销赃渠道进行调查。

        专案组对回收金饰的金店进行了走访摸排和秘密侦查。最终,临沂苍山籍犯罪嫌疑人王某、徐某、付某浮出了水面。在掌握到了有力的证据后,5月12日,枣庄市中刑侦大队在临沂苍山警方的配合下,将王某抓获,同时还将徐某和涉嫌收赃的一对夫妻徐某某、付某抓获。不久,峄山警方又将犯罪嫌疑人孙某、马某和苏某抓获。

        据办案人员介绍,他们辗转找到王某家时,发现他在自家3米左右高的院墙上面架起了半米高的钢丝网,就像一座监狱。当办案民警进入王某家中时,警惕性极高的他拿了一把菜刀在院子里等着。民警与其斗智斗勇,经过了较长时间的对峙,终将其拿下。

        抢到手之后立即转移,不作停留

        经民警调查发现,该犯罪团伙拥有两辆摩托车和一辆普桑轿车。王某作为主犯,负责选定作案目标、踩点和安排任务。

        采访时,民警向记者介绍了该犯罪团伙的作案手段。

        4月12日,王某、苏某和徐某三人驾驶乘坐轿车,由马某驾驶一辆摩托车载着孙某,按照之前所踩好的点,来到枣庄市周村大集。王某安排孙某找寻目标进行作案,而马某则在不远处等待、望风。一旦孙某得手,马某便立即发动摩托车,将其载离现场。而同样将轿车停在不远处的王某接过被盗物品后,便令苏某驾驶摩托车,而马某则暂时停留在普桑轿车上。然后,就由苏某再驾驶摩托车携孙某进行作案。就这样,一来二往,他们就采取交叉作案的方式,有时甚至作案十余起。

        据办案民警介绍,王某的家中有一个电子秤,用来称量所抢金子的克数,随后以每克220元的低价卖给收赃的徐某某、付某夫妇,由他们进行融金,然后返厂做成金条、金块等,再高价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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