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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酒后滋事致人脑死亡 潜逃北京被抓  

发布日期: 2011-08-15 09:43来源: 编辑:张秋峰

       

        大众网枣庄8月15日讯 只因几句口角,竟拿起水泥砌块,砸向他人的脑袋,致人脑死亡。事后,不但不配合受害人家属进行治疗,还畏罪潜逃,近日,纪某某被批捕,案件正在预审中。

        不该发生的不幸

         6月18日,在滕州市大同北路鸿福家苑小区门口,发生了一起故意伤人事件,犯罪嫌疑人纪某某,今年41岁,在该小区门口做纯净水生意,平时有喝酒的习惯,据办案民警介绍,纪某某酒后很暴躁,经常和家里人争吵。事发当天,纪某某又喝了不少。下午4点多,他来到小区门口的菜煎饼摊,本想做一卷菜煎饼吃,可是在选菜的过程中,他不断地抱怨菜不好,“受害人家属徐 某某说,纪某某把她准备的菜全都褒贬了一遍,徐某某气不过,就和他发生了争吵,在争吵的过程中,徐某某的丈夫,也就是案件的受害人赵某某来给徐某某送菜,看见二人吵的厉害,两口子商量着要报警,这时纪某某并没有在意,继续争吵,吵闹间,他突然拿起了旁边的一块水泥砌块,本想砸徐某某,却砸到了赵某某的脑袋,导致赵某某至今还是没有知觉,据说已经脑死亡。”办案 民警介绍道。 
        徐某某表示,他丈夫赵某某在教育部门工作,住院一个多月已经花去了十多万,能借的亲戚都借遍了,可是赵某某现在的情况仍然不乐观。自己快50岁了,长期在小区门口卖菜煎饼挣钱,发生了这样的事,他们一家的日子都不知如何过了。纪某某出事后就逃走了,根本就没配合治疗,一分钱都没赔。

        犯罪嫌疑人“很狡猾”

        办案民警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纪某某经营的纯净水店并不是以他本人的名字注册的,纪某某已经躲到北京了。他还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在北京,他并不是直接住到亲戚家里,而是在亲戚家的附近租了一套房子,他平时很少出门,一出门就买好几天的食物和日用品,这也给办案民警寻找带来了一些困难。
        7月12日,当办案民警确定了纪某某在北京的大体位置时,立即前往北京。办案民警在北京的4天时间,并没能将犯罪嫌疑人纪某某抓捕归案,但是对犯罪嫌疑人的活动区域进行了详细的了解,为抓捕工作做铺垫。
        办案民警回到滕州没几天,他们就 得到准确消息,纪某某还在北京,并且有远逃的可能。7月20日早晨5点多,滕州刑警一中队的蔡大队和房警官二人来到了北京。“当时,我们得知纪某某20号早晨会在北京一站点处出现,我们就提前赶到预定地点,到6点多了,我们两个人分头寻找仍然没有发现他。又过了一会,我发现在一个角落,一男子穿着白衬衣,行迹很可疑,我就联系了房警官,对这名白衣男子进行密切跟踪。这时,白衣男子开始向南走,能看出来他并没有发现我们,只是随便逛逛。他越走越靠近房警官,我们两个就商量由房警官用普通话向他问路,白衣男子先是愣了一下,于是用滕州话回答了,我们就确定了白衣男 子正是我们寻找的纪某某。待我从另一方向赶来,我们两人一起靠近他,我一下从后面抱住了他的腰,房警官摁住了他的腿,他体格健壮,当时他知道自己已经是亡命之徒,拼命地反抗。”蔡大队向记者介绍着抓捕经过,“我们两个人控制了纪某某以后,明明已经亮明了身份,但是他非常狡猾,居然煽动群众,说不认识我们,还说我们随意殴打他。不明真相的群众差点相信了他的狡辩,待我向他们解释以后,他们才散开。纪某某看到逃脱不成,便向我们说起了在附近还有他两个10多岁的孩子,我们联系了他的家人,等他家人将两个孩子安全带走时,我们才将纪某某押走。”
        被捕后强词夺理

        费尽周折抓到了伤人后逃跑的纪某某,在将他由北京带回滕州的路上,纪某某一直向办案民警强调自己是投案自首,他的强词夺理让办案民警哭笑不得。
        蔡大队说:“当时他一直说自己是 投案自首,我就问他为什么,他说他是自己走近我们的,可是他当时根本没发现我们,只是他在闲逛的过程中,走向了房警官的方向。我接着问他,就算你是投案自首,你怎么知道我们是滕州来的,他说他看见我们背的包了,说滕州 人都背这样的包。然后我说那你既然知道我们是滕州来的,你想自首的话,为什么不和我们打招呼,他回答说他打招呼了,但是我们没看见。最后,我问他怎么知道我们是警察时,他就不说话了。” (李佼 李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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