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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搬家式盗窃团伙落网7嫌犯作案百余起  

发布日期: 2012-06-10 10:35来源: 编辑:张秋峰

           大众网枣庄6月10日讯(通讯员 贾斌 吴敬安)6月7日,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刑警大队联合永安派出所经缜密侦查,一举打掉一重大搬家式盗销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7名,破获市中区、薛城区、峄城区盗窃居民家庭案件100余起,案值80余万元,起回被盗摩托车、电动自行车20余辆,电脑、电视机、洗衣机、空调20余台,现金1万余元;收缴铰钳、砍刀、钢珠手枪等作案工具一宗。
        2012年以来,枣庄市市中区永安乡、齐村镇、西王庄乡等地连续发生针对农村住户的入室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翻墙入院,实施搬家式盗窃,盗窃居民家中的空调、洗衣机、电视机、电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物品。新上任的市中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杰高度重视,亲自部署案件的侦破工作,责成刑警大队、永安派出所成立专案组,限期破案,消除社会影响,专案组民警经过分析研判、串并案件,结合细致的调查走访、深入摸排等工作,确定了犯罪嫌疑人。6月7日夜,刑警大队联合永安派出所组织四十余名警力,果断收网,经连夜奋战,将团伙成员谷某(男,45岁,曾因盗窃被判刑)、于某(男,38岁,曾因盗窃被判刑二次,均为市中区永安乡夏庄村人)、王某(男,39岁,家住枣庄市化肥厂宿舍,曾因盗窃被判刑四次)、张某(男,30岁,被判刑二次)、吴某(女,44岁)、韩某(男,46岁)、王某(男,44岁,曾因盗窃被判刑二次,均为市中区永安乡人)抓获归案,起回被盗摩托车、电动自行车20余辆,电脑、电视机、洗衣机、空调20余台,现金1万余元。参与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均多次受过公安机关打击处理,多次被判刑,即是同乡,也是狱友,无正当职业,出狱后,购买铰钳、砍刀、钢珠手枪等作案工具,以盗窃为业,在不到一年的一时间内,以永安乡为中心,以农村居民为目标,疯狂作案100余起。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谷某、于某、王某、张某自2011年以来,在市中区永安乡、齐村镇、西王庄乡、光明街道办事处以及薛城区、峄城区等地携带绞钳、翻墙入院,大肆进行盗窃作案100余起,盗窃电视机、空调、洗衣机、电脑、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现金等财物一宗,总价值8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吴某、王某、韩某在明知是赃物的情况下,将某盗窃团伙的赃物进行销赃,从中牟利。在案件侦破中,市中分局局长李杰,副局长王文君亲自听取案件汇报,指导审讯工作,对连续奋战的民警表示慰问,进一步鼓舞了民警士气。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细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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