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峄县老城门只剩断壁残垣 文广新局:保护资金没批复
2015-10-29 22:11:00来源:大众网
近日,有网友在微博上爆料,称峄县老城门(西门)因小区建设被破坏得“体无完肤”,市民质疑所谓保护难道仅仅是立个牌子。28日,记者采访发现,峄县老城门仅剩下十余米“断壁残垣”。峄城区文广新局副局长任冲说,区文广新局曾为老城门申请过抢救保护资金,但是一直没有批复。 峄县老城门(西门)遗址。 峄县老城门(西门)已破败不堪。 峄县老城门(西门)的南墙。 2013年峄城区政府设立的保护牌,但在保护牌下边却堆满了垃圾。 市民杨金海收藏的绘有峄县老城门(西门)原貌的明信片。 大众网枣庄10月29日讯(记者 孟令洋)近日,有网友在微博上爆料,称峄县老城门(西门)因小区建设被破坏得“体无完肤”,市民质疑所谓保护难道仅仅是立个牌子。28日,记者采访发现,峄县老城门仅剩下十余米“断壁残垣”。峄城区文广新局副局长任冲说,区文广新局曾为老城门申请过抢救保护资金,但是一直没有批复。 峄县老城门已难见踪影 如今只剩断壁残垣 28日上午,记者在多位市民的指引下找到了峄县老城门(西门)遗址。记者看到,峄县老城门(西门)如今仅剩半堵南墙和北墙墙基。南墙有十来米长、二米多高,墙体已破败不堪,上面长有杂草,一旁是一家餐饮店,墙根还留有饭店的残渣剩饭;北墙地基上面盖着房屋,成为了居民区,在北墙一旁竖立着一块明确峄县老城门保护范围的铁牌,上面写有“峄县老城门(西门)于2013年9月15日被列为第三批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但在这保护牌下边却堆满了垃圾,甚至还有大小便的痕迹。 住在附近的一位居民告诉记者,老城门的城墙是建国后重修的,但城墙内夯土还是“老土”。 由于破坏严重,周围居民对于峄县老城门(西门)的全貌都知之甚少。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市中区集藏爱好者杨金海有一张绘有峄县老城门的明信片。杨金海告诉记者,90年代,他在天津一场拍卖会上拍到这张明信片。他多方了解考证,峄县老城门(西门)形状和明信片上差不多。 市民:老城门的保护不能仅靠一块牌子 市民王先生的家建在“峄县老城门(西门)”的北墙墙基上,他告诉记者,2013年之前南墙还有百余米长,后来因为金都花园小区进行开发建设,拆了南墙附近的居民住宅,其中就包括部分南墙墙体。王先生回忆说,在拆迁没多久后,区政府立了一块保护牌,规定40米内禁止建设。 峄县老城门(西门)被破坏得“体无完肤”,这让很多峄城市民感到遗憾。家住附近的张大爷说,政府是在开发商拆了部分城墙后立了个保护牌,“早干嘛去,拆完了再立牌子有什么用”。市民周先生说,小时候就听老辈人说这是峄县老城门,这几年破坏太严重了,“再不采取措施,就看不到了。” 不少市民表示,对于峄县老城门(西门)的保护不能仅仅靠一块牌子,希望政府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能挽救多少就挽救多少,毕竟是峄城的老建筑了。”周先生说。 文广新局:我们一直在保护 但是没有保护到位 随后,记者采访到峄城区文广新局副局长任冲,她告诉记者,2013年由于金都花园开发商的建设拆迁,峄县老城门(西门)的南墙当时遭到了破坏。为了保护仅存的墙体,2013年9月15日文广新局在北墙旁设立保护牌,并明确了“以建筑物为基点,向外延伸10米为重点保护区域,向外延伸40米为建筑控制范围”的保护实施方案。 任冲说,2014年4月,老城墙面临倒塌的危险。峄城区文广新局决定对老城门(西门)进行抢救性保护,于2014年5月22日向峄城区政府申请181106.21元的专项资金,但是由于区财政资金紧张,这笔款项遗址没有批复。 “这么多年来,我们一直在保护,但是没有保护到位。”采访中,任冲这样说道。 据了解,2014年峄城区文广新局曾邀请天津大学教授对峄县老城门(西门)进行评估,当时专家建议,不用恢复城墙原貌,只需要进行遗址保护。任冲说,针对专家的建议,下一步,他们计划将峄县老城门(西门)北墙墙基的土层用玻璃罩起来,而残缺的南墙则将进行恢复工作。“今年国庆节后,我们已邀请济南建筑公司对峄县老城门(西门)进行测量评估,目前正在做工程预算工作。”
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田田 ![]() 热点图片>更多<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