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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生活用水要实行阶梯价 将召开听证会
2015-11-17 10:57:00来源:枣庄晚报
昨日上午,市自来水公司透露,根据国家要求,2015年年底前,全省设市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我市正在积极推进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工作。 晚报讯 (记者 张琛)昨日上午,市自来水公司透露,根据国家要求,2015年年底前,全省设市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我市正在积极推进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工作。市物价部门正在进行成本监审,将择日召开听证会。目前,我市水价处于全省最低水平,阶梯水价实行后,我市水价将有调整。 山东省物价部门关于加快国家和省价格改革重点督导项目落实的通知显示,2015年年底前,设市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具备实施条件的建制镇,也要积极推进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通知中还提出,全省将调整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标准。2015年年底前,17个市全市水资源费平均征收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平均标准,即地表水水资源费平均征收标准调整至不低于每立方米0.4元;地下水水资源费平均征收标准调整至不低于每立方米1.5元。 2016年年底前,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已达到最低收费标准但尚未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应结合污染防治形势等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未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市、县和重点建制镇,最迟应于2015年年底前开征,并在3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 http://epaper.632news.com/zzwb/html/2015-11/17/content_53296.htm
初审编辑: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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