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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儿大!窃贼眼光不低 盗窃只做“对公业务”

2016-03-29 09:24:00来源:齐鲁晚报网作者:袁鹏

近日市中警方抓获了一盗窃嫌犯,此人专门撬盗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作案十余起,窃得赃款赃物价值两万余元。偷了居委会后,3月中旬刘某又来到市区某大型医院,成功偷盗得手。

  本报枣庄3月28日讯(记者 袁鹏) 近日市中警方抓获了一盗窃嫌犯,此人专门撬盗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作案十余起,窃得赃款赃物价值两万余元。近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刑事拘留。

  “刘某今年44岁,1999年开始就因盗窃被公安机关进行过处理。”24日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刘某从1999年因多次盗窃被拘留,刑满释放后一直混迹社会。最近刘某听说有小偷专门偷政府机构,收获还不小。他觉得自己有盗窃经验,身体不错能够攀爬树木高墙,应该也可以做这个事。而且觉得公家的办公室里配备的好东西多,于是刘某就专门盯住了公家单位。

  今年3月10日夜间,刘某在市中区的某居委会一下子偷了3条香烟、1斤茶叶和1部手机。这次成功的下手让他尝到了甜头,随后继续在市区内多个企事业单位下手。

  偷了居委会后,3月中旬刘某又来到市区某大型医院,成功偷盗得手。刘某觉得老年人警觉性差,随后又来到位于文化路上的某老年活动中心,再次得手。陆续接到相关报案后,胜利路派出所与刑警大队直属中队共同组成专案组进行了调查,近日终于摸到刘某的活动痕迹将刘某在市中区抓获。

  经审讯,刘某表示今年初就发现一些单位内部安全管理较为松懈,特别是工作人员中午外出就餐、休息时,一些办公室并不锁门,让他感觉有了可乘之机。每次,他都是衣着得体,假装前来办事,堂而皇之地进入被盗单位的办公楼,专找没人值守的办公室实施盗窃,如果碰见办公室里有人,他便谎称是来找人的,走错了房间。作案时,主要以盗窃现金、手机为主。现刘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针对此案,警方提示,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内部安全管理,严格出入登记制度。在中午及节假日休息时间,要锁好门窗,保管好单位及个人财物,同时加强安全检查。

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张乔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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