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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儿庄一小区八年没"暖冬" 业主喊住建局帮忙协调

2015-11-13 16:58:00来源:大众网作者:孟令洋

卖房时,开发商承诺有暖气,购房合同上也写着供暖条件。结果,业主住了八年从来也没过上一个真正意义的“暖冬”。眼看着气温日渐下降,集中供暖还是没有解决,11月13日,台儿庄左岸春天花苑小区的业主在接受大众网记者采访时希望,台儿庄住建局能帮忙协调解决集中供暖问题,“毕竟住建局是主管单位”。卖房时,开发商承诺有暖气,购房合同上也写着供暖条件。结果,业主住了八年从来也没过上一个真正意义的“暖冬”。眼看着气温日渐下降,集中供暖还是没有解决,11月13日,台儿庄左岸春天花苑小区的业主在接受大众网记者采访时希望,台儿庄住建局能帮忙协调解决集中供暖问题,“毕竟住建局是主管单位”。

左岸春天花苑小区

购房合同上对供暖有明确规定

经业主证实,开发商未交供热配套费。

小区业主委托供热供热公司做出工程预算

  大众网枣庄11月13日讯(记者 孟令洋)卖房时,开发商承诺有暖气,购房合同上也写着供暖条件。结果,业主住了八年从来也没过上一个真正意义的“暖冬”。眼看着气温日渐下降,集中供暖还是没有解决,11月13日,台儿庄左岸春天花苑小区的业主在接受大众网记者采访时希望,台儿庄住建局能帮忙协调解决集中供暖问题,“毕竟住建局是主管单位”。

  说好的暖气开发商就是不安 78户业主无奈申请仲裁求供暖

  13日上午,大众网记者来到台儿庄左岸春天花苑小区,见到了业主委会的代表沈先生(化名)。沈先生介绍了小区业主们的漫漫“求暖路”:他是在2006年买的左岸春天花苑,和其他业主一样在2008年入住。当时买房的时候开发商承诺有暖气,结果八年过去了,他们从来没过上一个真正意义的“暖冬”。沈先生无奈地说,开发商就是不安装暖气。

  沈先生拿出购房合同给大众网记者看,购房合同上第16条第3款明确写着:“供暖:2008年12月31日达到使用条件(取暖户须达到70%以上)”。在跟开发商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2009年3月,业主们接受台儿庄区陈姓副区长的建议,开始拿起法律武器走上“求暖路”。根据购房合同第23条的规定,业主们到枣庄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沈先生回忆,入住的156户业主中申请仲裁的有78户。2010年10月9日,业主们拿到裁决书。根据仲裁结果,枣庄市新鸿泰置业有限公司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内将达到使用条件的供暖设施交付业主使用同时根据购房合同的约定按日支付业主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虽然78户业主都拿到了违约金,可是开发商还是没解决供暖问题。直到2011年,开发商才在小区安装煤炭锅炉给业主供暖。谈起煤炭锅炉供暖,3号楼的马先生抱怨,从2011年到2014年,从来就没真正暖和过,不是半夜停暖,就是气温只有10度左右。业主们感慨,“集中供暖就这么难吗?当时的承诺呢?”

  漫漫“求暖路”何时休 业主喊话:求住建局帮忙协商解决

  业主们对燃煤供暖很不满意,但又无可奈何。业主张女士说,虽然锅炉供暖也不算太好,但是好歹冬天有点热乎气了,现在最着急的是禁使燃煤锅炉后,他们怎么取暖。原来,台儿庄区政府在2015年下发文件,要求在城区内禁止使用燃煤锅炉供暖。

  业主们担心锅炉取缔了,集中供暖还没解决,156户业主如何御寒过冬。但是开发商称,燃煤锅炉将改为燃气或燃油。业主们强烈反对,小区明明在城区供暖范围内,为什么非得改燃气或燃油,费用将提高一倍。对于今冬如何供暖,开发商一位王姓副经理在接受采访时说,他们正准备改为燃气或燃油供暖。对于取暖费,王姓副经理称,他们还在给领导汇报,会按物价局要求收费。同时,他强调“多收也不合适”。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求暖路”上,业主认为开发商称供暖该交的费用都交给政府了是推脱责任。经业主们求证,台儿庄区住建局从来也没收取过该小区的供热配套费。经业主求证,开发商向住建局所交的费用是综合配套费,跟供暖无关。沈先生称,这是在今年9月3日开完业主大会后,他们从住建局得知的。

  对于合同中关于供暖“达到使用条件”的规定,业主们纳闷,既然没规定集中供暖,同样也没规定燃煤或其他供暖方式,为什么开发商偏偏选择燃煤或其他供暖方式,就是不提供集中供暖呢。

  沈先生称,业主们已经委托供热公司把工程预算都做出来了,就希望过个暖和冬天。业主们一再表示,供暖问题是属于住建局管理的,希望住建局能够出面帮助他们和开发商协商解决供暖问题。

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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