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632-3156865

通讯员qq群:25238684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 > 首页内容 > 首页房产

网民热议楼市调控  

发布日期: 2012-07-26 来源: 编辑:张秋峰

       

    大众网枣庄7月26日讯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决定从7月下旬开始,派出8个督查组,对北京、上海、广东等16个省(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情况开展专项督查。这次督查的目的是,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督查的重点包括住房限购措施执行情况、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情况、住房用地供应和管理情况、税收政策执行和征管情况。

      不少网民认为,无论是国务院派出督查组,还是部委三令五申坚持楼市调控不放松,均显示出中央调控高房价的决心。面对地方政府接二连三的“小动作”,中央应该拿出具体措施,并对执行不到位的地方官员实行问责,以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而从根本上讲,须进一步破除“土地财政”怪圈。

      再次彰显调控决心

      上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紧急通知,强调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不放松,密切配合做好各项工作,不断巩固调控成果,坚决防止房价反弹。

      有网民认为,决策层和监管层连续对楼市调控进行部署,一方面再次释放中央坚决调控楼市的政策信号,是对一些地方不断试探中央调控底线、对楼市调控进行松绑的警告;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当前楼市调控又到了一个非常微妙的关键时期,如果此时不刹住松绑楼市的行为,后果可能不堪设想。

      也有网民认为,今年以来,陆续有城市宣布对“限购”等政策进行松绑,试探中央楼市调控政策的底线。但在中央严令和一片声讨之下,这些政策几乎都在公布后旋即被叫停。这类“一日游”式政策着实成为楼市调控中的“杂音”。

      网民“吴睿鸫”指出,眼下,全国的楼市正处于十字路口。从房价来看,处于止跌反弹过程;从宏观经济视角看,稳增长是否就是维护高房价,也在激烈地争辩中。在这个微妙时期,部分地方政府采取种种手段,通过“微调”或明或暗地力挺房市;中央政府开始与高房价“决裂”,决不让房价反弹已成为中央高层的共识。

      调控不力者当问责

      网民“朱迅垚”说,当前楼市之所以出现松动,很大程度上因为去年以来有地方政府在执行层面出现松动,而某些地方政府出现变相放松限购或者土地炒作时,仅采取制止措施,没有进行责任追究。

      网民“叶祝颐”说,面对地方政府单方面“松绑”楼市调控的怪象,一方面,地方决策者要对政策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反思。另一方面,中央有关部门不能止于“隔空喊话”,而要积极介入干预,启动问责程序,加大地方政府违规成本,避免更多挑战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楼市刺激政策出笼。

      有网民认为,没有具体处罚措施,尤其是没有对地方主管楼市政策的相关官员追究责任,势必会让楼市调控大打折扣。

      须破除“土地财政”怪圈

      有网民认为,地方政府敢于试探政策红线,同时也让购房者笃信房价将继续上涨,和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依赖症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土地财政”已成为人为哄抬楼市价格这一利益链条上的关键一环。如不破除“土地财政”怪圈,不仅严重影响楼市调控的效果,稳增长、调结构等政策的执行也将大打折扣。

      网民“王亚煌”提出,目前已经不是讨论该不该持续调控,是不是要坚持调控不放松的问题了,而是应该加强楼市调控,启动新一轮更严厉政策。记得调控伊始,住建部曾表示不怕房价降不下来,已经准备好了充足的政策“弹药”。如果所言不虚,那么现在正是把这些“子弹炮弹”打出来的时候了。

      网民“潘晟”说,随着调控的深入,调控措施从短期抑制需求向长期改善结构的转变势在必行,毕竟以行政手段直接干预供求关系的做法并非长久之策。有关部门在关注既有楼市调控政策效果的同时,应加快研究并建立起与居民收入水平相符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使房地产行业能够更为健康稳定地发展。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专题报道

新闻曝光

摄影报道

关于我们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业务拓展 - 人才招聘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10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zaozhuang@dzwww.com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
鲁ICP备09023866号 新出网证(鲁)字02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