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齐鲁晚报济南9月27日讯 27日,省法院召开集中“严打”行动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期审理的六起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的有关情况。
副院长周玉华指出,今年1至8月份,全省各级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5931件,判处犯罪分子36973人,分别比上年同期上升1.5%和4.6%。全省各级法院坚持“严打”方针,始终把打击重点指向有组织的犯罪特别是团伙犯罪、集团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的犯罪;有计划、有预谋进行的爆炸、杀人、绑架、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抢夺、盗窃等严重危害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犯罪;屡教不改的累犯、惯犯。今年1至8月,共有6088名犯罪分子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有效地震慑了犯罪分子,遏制了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的上升势头。
据悉,为确保全省国庆节期间的社会稳定和党的“十七大”顺利召开,日前,省法院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集中严打行动的紧急通知”,全省各级法院迅速行动,利用公开宣判、召开宣判会、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判了一批严重刑事犯罪案件。截至目前共召开宣判会、新闻发布会14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达23万多人。
窦海晨、单海亮抢劫案
2006年8月15日晚9时许,二人携带匕首、砍刀等工具,在金乡县中心街西段骗租了出租车司机王丹驾驶的出租车。当车行至金乡县王丕镇吴岗村西莱河桥西头时,二人下车后,将王丹拽下车,各持一把匕首朝王丹头部、胸部、背部等部位连捅数刀,致王丹心脏破裂当场死亡。二人劫得出租车、手机、现金等财物总价值共计54483元。
窦海晨被判处死刑并已于日前执行。单海亮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宋增亮、赵红彬等抢劫、盗窃案
2004年11月至2006年4月,宋增亮、赵红彬伙同他人交叉结伙先后窜至青岛市黄岛区、淄博市周村区、新泰市、临沂市兰山区、蒙阴县等地,在公园、学校、公路、村边等,采取刀子捅、钢管敲、砖头砸、语言威胁等手段抢劫作案11起,抢劫财物价值20016元,致一人死亡,二人轻伤,二人轻微伤。宋增亮还于2004年5月至2006年3月期间,伙同他人在蒙阴县野店镇北晏子村等地盗窃作案两起,盗窃财物价值5400元。
宋增亮被判处死刑,已于27日上午执行。赵红彬被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张洪伦故意杀人案
1986年8月29日21时许,张洪伦因宅基地纠纷在定陶县仿山乡寨外村自己家门口与本村村民张树仁发生争吵,张洪伦返回家中拿来一把单刃尖刀,分别向张树仁及其妻、次子身上猛刺,致三人大失血死亡后潜逃。张洪伦在外躲藏19年后,于2005年11月10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张洪伦被判处死刑,已于27日上午执行。
孙玉亮绑架、强奸案
2006年7月27日,孙玉亮以短信交友的方式与女青年侯某取得联系,并以为其介绍工作为由,于同年7月29日晚10时许,将侯某骗至东营市河口区黄河广场北侧长廊内,用绳子反绑住其双手,扼住颈部致其晕厥,将其强奸杀害后,抛尸于利津县汀罗镇南公路西侧一桥下水沟内。之后孙玉亮以短信方式多次联系侯某的家人勒索现金。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于同年8月1日将孙玉亮抓获。
孙玉亮被判处死刑,已于27日上午执行。
谢振兴抢劫案
2006年8月23日凌晨4时许,谢振兴携带钢管,潜入位于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一家酒店内实施盗窃,在窃取财物过程中,碰掉壁画发出声响,因害怕在旁边卧室内睡觉的女青年林萍发现后报警,遂破门而入,持钢管朝林萍头部猛击数下致其昏迷,后进入隔壁仓库,撬开写字台抽屉劫取现金2万余元、香烟30余盒及手机等财物。因听到林萍喊叫,又返回林的卧室,持钢管猛击林萍头部数下,致其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谢振兴被判处死刑,已于27日上午执行。
高世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自2005年12月份以来,高世忠为达到非法目的,陆续发展了以其本人为组织者、领导者,以孙鲁楠、张岂宁、林亮、姜凯为骨干,以王晓飞、贾春健、鲁明毅等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先后多次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赌博、贩卖毒品、抢劫、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打伤多人,致一人重伤,购买、贩卖、运输毒品350余克,并通过开设赌场、实施抢劫、敲诈勒索聚敛财产人民币30余万元,在烟台市芝罘区环海路农贸市场、网络赌球等领域内形成非法控制,称霸一方,严重危害了正常的社会秩序。
高世忠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万元,罚金人民币12万元。其他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到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