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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电脑质量堪忧 一年维修十次仍然没有结果  

发布日期: 2006-11-16 18:12来源: 编辑:周传金

       

    ■本刊记者/马江华

    “这里是杂志社吗?我叫李晓辉,是《电脑爱好者》的读者,你们要为我做主呀!我购买一电脑……”10月27日上午,记者接到一读者电话投诉。厚厚的维修单:

    购买发票:05年7月24日,6300元买电脑一台,北京市商业企业专用发票号38456911。

    维修单:05年8月9日,故障描述“上门检测 已开过机箱”,服务记录单管理号2384341。

    维修单:05年8月10日,故障描述“无法安装系统”,处理过程“重分区,安装系统”,服务记录单管理号2384242。

    维修单:05年8月23日,故障描述“无法安装XP系统”,处理过程“更改硬盘线接口”,服务记录单管理号02711534。

    维修单:05年8月26日,故障描述“经检测硬件没问题,在玩网络游戏传奇时有点卡”,服务记录单管理号2611844。

    维修单:06年6月19日,故障描述“开机无显”,处理过程“更换主板安装”,服务记录单管理号3086859。

    维修单:06年7月1日,故障描述“显示有异响”,处理过程“补焊电路”,服务记录单管理号03181341。

    2006年10月30日,接到投诉后,记者立刻赶往李晓辉的单位求实,晓辉看到记者后一下子抓住了记者的手,非常兴奋地把记者请进了里屋。记者看到了角落里的电脑,显示器按键已深深凹陷,并有多处缝隙。便问晓辉:“你这电脑买了三四年了吧,显示器都坏成这样了!” 只见一阵苦笑。

    一年维修十多次 当事人晓辉说:“才买一年,已经大修六次了,我快疯了!” 他是从事IT工作的,非常喜爱电脑,所以于2005年7月24日在海龙大厦地下二层花6300元购一台式品牌机。“如此高价位的电脑,在买来四天后就开始伤害我”晓辉对着记者苦笑着,

    “去年7月28日出现故障,原因就是“无法安装操作系统”。于8月7日报修,工程师分别于8月9日和10日上门检测,但都没有查知原因,只说可能和XP系统不兼容。8月23日第三位工程师上门,更换了内存、主板无效后,于是更换了硬盘并更改了硬盘接口。改了硬盘接口后问题解决了,可随之而来就是机器的性能明显下降。”

    在晓辉出示给记者的厚厚的维修记录上,记者看到,在随后一年的时间里,维修达到了十几次之多,而且频繁地更换硬件。此时的晓辉语气非常沉重,一双略带麻木的眼睛无奈地看着记者:“才来买一年,已经大修六次了,我快疯了,更换三次主板、一次硬盘、一次内存、一次显卡,维修单子就有十多张,还有几次忘了开单子,平摊下来真是每月必修。”

    同事质疑品牌服务 下班后,同事们听说记者过来采访,都围了过来。其中秦振说:“不能玩传奇,这个电脑太差劲了!”

    据当事人描述,光是维修了十多次不说,平时用起来就很慢,花六千多买的还没有同事那三千多买的电脑跑得快。用这电脑打传奇网游时,就非常非常卡,有时连画面都不动,根本不能很好地玩传奇。经常用着用着就死机,不管是重装系统还是换相关硬件,都无法解决问题。我们这些从事IT、爱玩游戏的人,可经不起这样一次次的受到伤害呀。

    消费者要讨说法 记者在临走前,问及晓辉有什么要求时,他对记者这样说道:“我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 买的是原装品牌机,为什么刚买就要更改硬盘接口?每个人都知道硬盘接口更改会影响整机的性能。为什么这个机器会如此频繁地出现故障,而且都是更换重要的硬件?这样的机器合格吗?

    “最想知道的是这家厂商的服务,难道就是每天给我修理电脑,为我修够一年的保修时间就告诉我不能再修了,连根本问题都不解决吗?在售后服务卡上的三包第三条清清楚楚写着:整机一年内,经两次维修之后仍不能正常使用可免费更换。他自己明文规定都可以换,我这修了十多次还不能正常使用,为何不换?我需要他们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晓辉用力地握紧右手,激动的神态使声音走了调。 客服需向领导请示 记者回到单位后拨通了售后服务电话并要求对主管人员进行采访,服务人员当即表示向主管领导汇报。下午记者接到称工作忙安排不便,可改到下周再接受采访的电话通知。但到记者截稿时止,仍未接到允许采访的通知。此事我们会继续关注!

    律师:消费者有权要求免费更换

    记者拨通了于国富律师的电话。听完叙述后,于律师铿锵有力地说:“消费者有权要求免费更换。”

     于律师认为,就本次事件来看,需要证明这个产品是否合格,这需要由权威的技术鉴定中心经测试分析后才能得出结论。但很多产品是在购买后才出现问题,并且厂商对其进行了维修和更换,此时技术鉴定中心就不能对先前的产品进行准确的测试和结论(因为有的配件已经更换),所以法律规定,经两次修理还不能正常工作的,我们就认为你不合格。

    在“三包”里我们国家里也进行了规定,但并不是很全面,比如说电子产品、影像产品,这些都是有三包规定的,但有些产品并没有三包规定的,厂商也要承担三包责任。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面规定:生产者、经销者本来就要承担修理、更换的义务。既然这次的修理单上明确写着“整机一年内,经两次维修之后仍不能正常使用可免费更换”。消费者就有权要求厂商更换,如厂商拒不更换,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误工、交通等损失。如果产品不合格,厂商还销售不合格产品,那厂商就应当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对消费者来讲,还是承担退货、赔偿损失的责任;对行政管理来讲,国家工商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对他们进行处罚。看到当事人因激动而说出砸电脑的过激行为,说明还是该多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点忠告:慧眼+证据+意识

    记者想到很多读者都可能遇到此类事情,于是咨询如何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于律师告诉记者三点忠实的意见:慧眼+证据+意识。

    第一,选购商品的时候,消费者要尽可能避免以后出现麻烦,所以要一双慧眼,就要学习相关的产品专业知识。

    第二,消费者不管是在购买,还是在进行维修时,都要保存证据,要求对方提供相关的单据。

    第三,消费者要加强法律方面的意识,当同一个产品经过两次修理仍然不能正常使用的时候,这时不要相信厂商的一味地来修。这其实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已经可以要求更换。我们继续关注……

    经记者努力,现已让当事人双方直接协商,并初有成效。我们感谢消费者提供新闻线索,更感谢消费者对我们的信任。相信经过与厂商的友好协商后,能圆满地解决问题。当产品出现问题时,厂商应当勇敢面对。我们应该积极地为消费者服好务,和消费者一起消除问题。厂商已表示积极的态度,截至发稿日,已对消费者道歉,已与消费者进行勾通,希望能圆满地解决问题。通过律师公正的回答,让消费者有充足地理由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在律师的帮助下,本次事情能有效地解决。关于此事最新进展,我们会继续关注。   电脑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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