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632-3156865

通讯员qq群:25238684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法制

笑看贪官受贿“很有原则”  

发布日期: 2008-11-22 18:01来源: 编辑:枣庄大众网

       

     

        受贿323万余元,从一个同龄人中的佼佼者、领导器重的人才变成单位的“蛀虫”,最后站在被告席上,这种感觉拿刘同华自己的话来说是“感到很耻辱”!昨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中石化广州分公司原副经理刘同华受贿一案。(9月21日 金羊网-新快报)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日进斗金”的刘同华最终逃不过法律的制裁。而剖析刘腐败案,其中引人发笑的是其所谓的受贿“很有原则”论。当然,赤裸裸的权钱交易披上“原则”的外衣,不过是自欺欺人而已。

        在庭审中,刘自比“君子”,强调自己“非常有原则”,声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绝对没有损害公司的任何利益”,只是法律意识有所欠缺,又被几个朋友鼓动起了贪念,最后才在犯罪的路上越走越远。看,好一个被冤枉的“君子”,自己并没有腐败,所收的钱是自己应得的“份额”,是别人应该感谢自己的“报酬”。真是好笑也可悲,7次受贿205万元,竟然“取之有道”,可谓贪婪到了近乎厚颜无耻的地步了。

        更耐人寻味的是,刘最后也承认自己还是逃不过一个“贪”字。不知其到底是真心地忏悔,还是面对法律的天平无可奈何地作秀。其表示“非常后悔、耻辱和痛心”,“给我一个孝敬父母、重新做人的机会”之类的后悔套话,既让人怜悯又备感悲戚,当大权在握肆意收受贿赂之时,倘若想到了耻辱、相当了父母的教育、想到了做人的自由,就该循规道矩,不贪不义之财,不存非份之想。但遗憾的是,面对金钱的诱惑,一切党纪国法、人格尊严都被置于了脑后,还以“很有原则”来遮掩自己内心的肮脏,也真是令人耻辱了。

        其实,刘的“很有原则”论,与其他贪官一样,不过是贪欲极度膨胀时心理上的一种自慰,也可说是贪官自定的一条腐败“规则”。据说,受贿近千万元的滁州市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兆丰在疯狂受贿之时便很讲“原则”、很讲“诚信”。他的受贿“规则”就是“办不到或没法办的事情不收,领导或熟人托办的事情不收,嘴巴不严的人不收”。而正因为这“三不收”规则使其“严辞”拒绝了不少行贿人,博得了“讲诚信”的赞誉,而且其拒贿的“美谈”也在当地大街小巷不胫而走。可“诚信”的背后,却是一副丑恶的嘴脸。

        不难看出,贪官所谓的“原则”、“诚信”,不过是一种腐败的障眼法,用权力打造了官场“小圈子”,在“小圈子内”醉生梦死、尽展其贪婪本性,而在工作和生活的“大圈子”则俨然一副正人君子模样。只是如此掩人耳目,或许能一时躲避监督的目光,但“若想人莫知,除非己莫为”,到头来只能鸡飞蛋打一场空。

        无论贪官如何狡辩,都逃脱不了锒铛入狱的下场。

     

          张夫清 撰文 (山亭区检察院宣)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专题报道

新闻曝光

摄影报道

关于我们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业务拓展 - 人才招聘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10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zaozhuang@dzwww.com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
鲁ICP备09023866号 新出网证(鲁)字02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