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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立法调研组来枣开展立法调研工作

2016-03-15 10:00:00来源:枣庄日报作者:刘振江

3月14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石晓带领省人大立法调研组一行4人,来我市开展地方立法工作调研。2015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修改立法法,全面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本报讯 3月14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石晓带领省人大立法调研组一行4人,来我市开展地方立法工作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元祥出席座谈会。

  2015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修改立法法,全面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市人大常委会为尽快开展地方立法,于2015年9月设立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2016年1月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决定设立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尽管我市立法工作起步晚、人手少,面临的各项立法工作量比较大,但地方立法准备工作扎实开展,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搭框架、打基础、抓长远上,重点抓好起草《枣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征集编制枣庄市2017——2021年立法规划、编制好2017年立法计划和举办立法知识培训等工作。

  在枣期间,调研组就加快推进地方立法工作与我市人大和有关部门进行了交流,对我市开展立法准备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就下一步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张乔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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