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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经理擅自出售法院扣押物品被刑拘  

发布日期: 2009-05-23 06:32来源: 枣庄大众网 编辑:枣庄大众网

           枣庄大众网5月23日讯(通讯员 李福田报道)  滕州市某公司经理张某某擅自出售滕州人民法院扣押的物品,日前,被滕州警方刑拘。
        现年50岁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是徐州市九里区人,原是滕州某有限公司经理,07年6月,因借贷纠纷被他人起诉到滕州人民法院,后经法院审理判决,依法将张某某公司储存的12吨钢球(价值9万余元)扣押。08年6月,张某某将12吨钢球卖给他人后,携款外逃。滕州人民法院将此案移交给滕州警方侦查,并被公安部批为上网逃犯。滕州木石派出所会同刑警三中队经过缜密侦查,于09年5月19日中午,在徐州火车站广场发现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并将其抓获,押回滕州,现在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已被滕州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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