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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为城市“添绿”增环保意识成绿色生态的“守护者”

2016-03-10 10:56:00来源:枣庄晚报作者:马高超 孔猛

9日,记者从市林业部门获悉,该部门发布全民义务植树倡议书,希望广大市民能够积极履行好公民法定植树的义务。除了履行植树的义务外,广大市民还应积极带头关心爱护绿色生命,争当保护生态的“守护者”。

  晚报讯 (记者 马高超 孔猛)9日,记者从市林业部门获悉,该部门发布全民义务植树倡议书,希望广大市民能够积极履行好公民法定植树的义务。

  该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至5棵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大力倡导种植“希望林”、“青年林”、“巾帼林”、“企业林”、“情侣林”、“亲子林”等纪念林,推动义务植树基地化。区(市)、镇(街道)要积极为辖区内的单位和广大市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开辟新场所、建立新基地,创造便利条件。让我们自觉履行植树义务,积极开展植树种草养花活动,参与栽植纪念树或纪念林活动,参与认建认养绿地林地树木等活动,为美化我们的生活环境添一抹绿色,留一片绿荫,做一名播种生态的“先锋者”。眼下,植树造林、绿化家园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是建设自然生态、宜居宜业新枣庄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下,枣庄林业生态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全市森林面积达到227.5万亩,湿地面积达到23.8万亩。全市森林在生长旺季每天可吸收15万吨二氧化碳、释放11万吨氧气;每年可吸收150万吨粉尘、35万吨二氧化碳、12万吨二氧化硫和6万吨一氧化氮,为改善大气质量、生态面貌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成功创建成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除了履行植树的义务外,广大市民还应积极带头关心爱护绿色生命,争当保护生态的“守护者”。绿色是大自然的颜色,绿色孕育着生命与希望,没有绿色,就没有我们人类。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自然生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自然生态。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爱护每一片绿叶,爱护每一棵幼苗,不损坏树木,不随意摘花摘草,不践踏草坪,不侵占绿地林地,不将火种、垃圾带入绿地山林,保护古树名木,坚决制止破坏绿化的行为,做一名保护绿色生态的“守护者”。

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张乔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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