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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令之下仍有人卖孔明灯 如有发现可举报投诉

2016-03-11 10:52:00来源:滕州在线作者:胡贝贝

“我市早已明令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了,但是还有人在步行街夜市上售卖。”3月7日,有市民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春天天干物燥,如果升空的孔明灯落在树枝、电线或楼顶上,十分危险,很容易造成火灾。  

  “我市早已明令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了,但是还有人在步行街夜市上售卖。”3月7日,有市民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春天天干物燥,如果升空的孔明灯落在树枝、电线或楼顶上,十分危险,很容易造成火灾。  

  接到市民的热线后,当晚9时许,记者来到市民所指的地方,发现在一个销售手机配件的摊位上,商贩将“孔明灯”挂在临时搭设的铁丝上公开销售,摊位一角也摆放着“孔明灯”,不时有年轻情侣询问购买。记者随手拿起一个“孔明灯”,看到塑料包装袋十分简陋,没有厂名、厂址等信息。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询问摊主了解到,她主要销售手机配件,“孔明灯”只是捎带着卖,购买者多为年轻人,在情人节、元宵节等节日期间,销售情况比较乐观。针对我市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的规定,该名摊主说:“我们都知道不能卖,而且也很危险,但是只要到空旷的地方燃放,应该没啥事吧。”  

  据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介绍,孔明灯又名许愿灯,燃放后外焰温度高达300℃,升空可至千米以上,一旦风力、风向不稳,极易引发火灾事故。早在2012年,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森林防火条例》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滕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通知中要求公安、工商、城市管理等部门对非法经营孔明灯的店铺、流动摊点以及非法燃放孔明灯现象,要依法进行查处,同时,依照有关规定处以警告、罚款等处罚。  

  “近年来,通过多种途径的宣传教育,我市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了许多,几乎很少有人再去销售燃放孔明灯。但是仍有个别商贩受到利益驱使,心存侥幸,在晚上进行售卖。我们会加大巡查力度,一旦发现商贩违法售卖孔明灯,执法人员将进行严厉查处。”这名执法人员说。  

  最后,本报提醒广大市民,对于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行为要积极举报,公安、工商、城市管理等部门也将及时受理举报投诉,依法予以处理。

 

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张乔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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