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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买新车频现问题 下雨漏水买家犯了愁
2016-03-15 08:45:00来源:齐鲁晚报网
近日,记者从枣庄市消协公布的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中获悉,滕州一位市民刚购买了辆电动四轮轿车,不料第二天下雨就出现严重的漏雨现象。本案中电动轿车结构本身有缺陷,并且无法修复,因此消费者要求退车处理并退还全额购车款是有法律依据的。 本报枣庄3月14日讯(记者 贾晓雪) 近日,记者从枣庄市消协公布的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中获悉,滕州一位市民刚购买了辆电动四轮轿车,不料第二天下雨就出现严重的漏雨现象。送去检修了两个多月依旧没有修好,而就在要求退车时却又被拒绝,让这位市民感到很烦心。 据悉,去年8月8日,滕州消协办公室来了两位老人,据他们称自己在某电动车销售公司购买的某品牌电动四轮轿车,买来第二天下雨时就出现严重漏雨现象。他们购买电动车就是为了接送孙子孙女,但是现在电动车漏雨十分严重,完全失去了电动轿车的基本功能,并且他们从发现漏雨就把电动车送至销售公司检查维修,至今已经两个月还未修好,他们实在是不能在等了,要求退掉该车,但是销售公司以发往厂家维修一直不予处理。他们请求消协工作人员帮助他们来维权。 接到投诉后,滕州消协工作人员立即带着两位老人来到了电动车销售公司,并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老人反映的情况确实属实,购车发票及三包凭证齐全。销售公司经理态度良好,说自己也是积极协调,但是厂家不予退车,一直在试图维修。最终确定此车是结构问题,已经无法修理。经过消协工作人员的一再调解,厂家、商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商家给老人做了退车处理,退还老人购车款29800元。同时,商家以进货价格将此车退还厂家。 据悉,该案例是一起因产品结构有缺陷导致的消费纠纷案件。销售商和生产商想到推诿,都不想承担责任。这种做法有失诚信经营的原则,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同时,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本案中电动轿车结构本身有缺陷,并且无法修复,因此消费者要求退车处理并退还全额购车款是有法律依据的。
初审编辑: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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