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公共自行车卡不慎丢失 拾到者刷卡借车竟不归还
2016-03-17 10:44:00来源:枣庄晚报
近年来,滕州市设置了多处公共自行车站点方便市民出行,市民小王也因此受益,近日,他不慎将借车卡丢失,捡到者利用该卡将公共自行车骑走不归还,小王因此面临处罚。 晚报讯 (记者 姚付林)近年来,滕州市设置了多处公共自行车站点方便市民出行,市民小王也因此受益,近日,他不慎将借车卡丢失,捡到者利用该卡将公共自行车骑走不归还,小王因此面临处罚。 近日,小王在滕州市南外环附近不慎将钱包丢失,因钱包里面现金不多,也没有银行卡,小王便没有太在意。两三天后,小王猛地想起钱包里有一张公共自行车借车卡,于是,立即通过公共自行车电子查询系统进行查询,结果发现,钱包丢失两天后的早上,有人在滕州市平行路某公共自行车站点,利用他的借车卡借走一辆自行车,至今未还。“我担心的事情终于还是发生了,竟然有人用我的卡借了自行车。借就借吧,但到现在还没归还,这可急死人了。”小王说。 据小王介绍,他到滕州市公共自行车服务中心询问得知,如果一周内未归还公共自行车,将会面临罚款的处罚,同时,他的信用也将受到影响。“公共自行车是服务大众的,是市民的公共财产,竟然还有人打公共自行车的注意,用别人的借车卡借车不还。眼看着最后期限快要到了,车子还是没有归还。”小王憋屈地说。 小王表示,公共自行车是不准许买卖的,放在家里也占空间,希望骑走它的人尽快归还。
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张乔阳 热点图片>更多<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