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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亲历职业打假全程:一天走访两超市挣1500元
2016-03-16 09:20:00来源:京华时报
上午9点多,两人查遍了收银台附近的货柜,并未发现其他过期口香糖,老李开始排队结账,老张则继续返回熟食区筛查食品。①3月11日上午9点左右,在丰台欧尚超市科兴路店,老李在收银台附近的货架上查看商品。 现今,职业打假人已经成为消费维权的主力军。近日,记者跟随两名职业打假人,亲历他们前往超市打假的一天。在这一天中,两人从早忙到下午,在两家超市发现过期商品,经与超市协商共获赔1500元。 这对打假的搭档告诉记者,他们曾身为超市员工,干打假这行不敢说有什么高尚的想法,纯粹为了谋生。 在一些大型超市负责人的眼中,打假人故意作假进而索赔的行为让他们十分挠头。在相关法规出台后,职业打假人的数量更是出现猛增势头。 □亲历打假 ◎进门 与超市员工已成“熟人” 3月11日凌晨6点,老张从床上坐起,他望了望还在熟睡的媳妇和孩子,随后穿好衣服离开卧室。他的家在通州农村,住的是平房。清晨气温较低,他刚走出家门就打了个寒战,随后钻进一辆捷达车向高碑店开去。 “今天和老李商量早点进五环,我河北牌照的车没法开,昨天和朋友借了车。”老张说。 6点30分左右,老李站在高碑店一栋楼房旁边,踩灭抽掉一半的香烟,打开捷达车门。“去丰台欧尚吧,先去逛一逛,再问问昨天买的过期巧克力怎么处理。”老李说完,打了个哈欠闭上了眼。 捷达一路西行,7点10分左右到达丰台区欧尚超市科兴路店。两人先在附近吃了早点,8点左右,超市刚开门,他们已把车停进停车场。当时,超市已有不少顾客涌入,老张和老李刚到超市门口,3名超市工作人员的目光就落在了他们身上。 “这家店经常来,有的员工都认识我俩,他们也不会阻拦我们。”说话间,老张和老李从3名工作人员身旁走进超市,超市员工并未跟随,也未见用对讲机汇报。 “他们也习惯了。”老李说。 ◎经验 食品快过期常放在外侧 进了超市,老张和老李分散开,老张去熟食区溜达,老李则前往收银台附近货架。 “这样找到过期商品的几率更大。”老李说,每天到了超市,他和老李都分开前往有标注保质期和生产日期商品的区域,仔细查看哪些商品过期了。“有时也会查看哪些商品标注添加了违规成分等问题,但现在商家都很注意这些细节,不怎么能找到问题,主要还是看食品是否过期。” 老张在熟食区拿起一袋包装好的腊肠,盯着商品的保质期和生产日期看,嘴里小声念道,“去年11月生产,保质期半年,还没到期”。随后,他把腊肠放回冷藏柜,继续翻看其他商品。“一般理货员会把快过期的食品放在外侧货架,但有时候他们会疏忽,这个没准,所以,我们都会挨个查看。” 与此同时,老李在收银台边上的一排货柜上挨个查看商品,他并不着急,右手拿着一条口香糖仔细查看标签,左手顺势从货柜拿起另一条,每条口香糖仔细看三五秒才放回货柜。 ◎问题 过期口香糖价格涉欺诈 上午8点50分,老李有了“收获”,他连忙打电话给老张,让他过来帮忙。 记者上前观察,老李手中的“益达蓝莓五片装口香糖”侧面标注的生产日期是2015年6月3日,保质期是9个月。“这么算,到今年3月3日就到期了,今天是3月11日,已经过期了。”老李边说边用手机拍摄自己从货架取走口香糖的过程。“有时候商家不承认产品是他们的,所以我们都会用手机拍摄取证,防止商家赖账。” 老李让老张在附近货架查查,看有没有同类产品过期,“一般我俩谁发现了过期商品,就一起集中查同一款产品,增大发现几率。” 上午9点多,两人查遍了收银台附近的货柜,并未发现其他过期口香糖,老李开始排队结账,老张则继续返回熟食区筛查食品。 “买完商品后,小票是一定要拿的,这个是最有力的证据。”老李拿起口香糖,刚准备离开,又在小票上发现了问题,他指着小票告诉记者,口香糖货架上的价签上标注是1.99元,然而收银的时候机器扫描的售价是2.60元。“这是商家促销时候降价了,结果只改了价签,但没有更改收银系统里商品的价格,这有可能是疏忽,但就是欺诈消费者。” ◎索赔 经协商超市赔偿500元 老李并没有自己返回收银台,而是打电话叫来老张,让他拍摄口香糖价签存证,随后两人直奔超市客服中心。 “超市到处都是监控,我要是再返回去,可能商场会诬陷我是自己带商品进超市,所以一般从收银台结账出来了,我就不回去了。”老李说,做了7年的职业打假人,他吃过不少超市的亏,也吸取了许多经验,“你掌握了超市可能抵赖的方式,取证拿货结账等流程就更留意了,这样证据确凿,对方也挑不出理儿来”。 上午9点10分左右,老张和老李在客服中心等到了超市相关货品区域的负责人。“(我们)在超市买了一条过期的口香糖,你看看怎么处理吧?”面对老张和老李,超市负责人表情平静,拿过两人递来的口香糖看了一眼就还了回去,“记得我吧,之前就找过我(赔偿)”。 超市负责人和两人闲聊了几句后,问道:“你们想怎么赔偿?”“按照去年施行的新食品法来,售卖过期食品,要求10倍偿,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赔偿。”老李熟练地结合法规提出赔偿价格,超市负责人笑了笑说:“少赔点吧,我们也承认自己疏忽了。”“那你说赔多少吧?”老李问。 “500吧!” “行,就500。” 协商完毕,老李和老张拿到了钱。 老李告诉记者,去年10月1日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算。“这样严格的法律,给了我们底气,不论商品大小我们都会查保质期,一件商品最少赔付1000元。” ◎讲述 超市遇大额索赔会拖延 老李和老张并没离开,他们和这名负责人交涉起3月10日上午在该超市购买的20多盒过期巧克力食品的赔偿。 “我们总共买了20多盒巧克力,每盒23.9元,还买了几件其他过期的食品,分着开了6张小票,这个当时你们店的大领导就说今天会赔,他来了没。” 那名负责人连忙称:“领导今天不在,这个商品不是在我负责区域买的,我负责不了,你们改天再来吧。” 老李、老张无奈离开。老李说:“每张购物小票都在100元左右,按照新食品法,得赔6000元。”之前,他们发现了10多盒过保质期1天到数天却仍在销售的巧克力食品,还有其他零散过期食品,于是分几次结账购买。 “买到过期食品多的话,我们不会一次结账,小票越多,证明你购物次数越多,谈及赔偿时,是以小票为单位计算的。”老张说。 上午10点多,老张和老李拎着20多盒巧克力食品等商品,前往丰台区新村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向工作人员指出食品保质期和生产日期的位置,并递给工作人员购物小票。工作人员进行取证后,告知两人已经受理举报,让回去等电话。 在路上,老李说,对赔付数额较大的情况,超市有时不会太痛快,“食药(部门)受理投诉的调查期在7天左右,若最终对超市进行了罚款,超市可以继续拒绝赔偿,这样我们就得起诉索赔,可能需要几个月时间。超市希望通过拖延时间,让我们放弃维权,或者和我们讨价还价,但对我们来说,这都没什么问题”。 ◎回家 一天获赔两次提早收工 时至中午,老张和老李找了家路边店吃面。11点多,两人又马不停蹄赶往海淀区增光路美廉美超市。 在那家超市逛了半个多小时,两人发现了一箱过期1天的进口牛奶在售,随后从货架取走商品并用手机拍摄整个过程取证,后到收银台花78元结账并留存小票。 在随后向超市索赔的过程中,老张和老李顺利地拿到了1000元赔偿。 下午3点多,两人离开美廉美超市准备回家。一天里,他们获得两家超市共1500元的赔偿,一人分得750元,“也不是每天都能发现过期食品、获得赔偿,有时候连着几天可能找不到东西”。 下午4点多,老李下车和老张道别,两人商定第二天开老张的河北牌照汽车,10点多再去超市。 下午5点多,老张回到了家,媳妇正在洗青菜,孩子也已经放学回家,老张把20多盒过期巧克力放回冰箱,然后开始询问孩子的学习。 □人物故事 昔日超市员工如今成“叛徒” 老李今年51岁,北京人,有房;老张39岁,河南人,已在外地买房,现在通州农村每月花800元租平房居住。两人均有妻儿,并先后在同一家超市做过防损工作,但并未共事过。 2005年,老李进入一家超市做防损员,后升职为防损科助理,月薪3000元。老张于2009年进入超市做防损员,月薪不到2000元。 那时,他们并不反感打假人。“我是超市做防损的,其中一项工作就是食品安全的自查。”老李说,那时遇到打假人找到过期食品要求赔偿,觉得是件好事,“我觉得打假人帮我们查到了问题食品,最起码这些食品没有到顾客的口中”。 老李称,他在进入超市前和朋友做买卖,到超市工作是想稳定些。2008年,他因和领导发生冲突,主动辞去了工作。 “这些其实是个人恩怨,是导火索。最根本的离职原因是超市行业不景气,每月3000元不能维持生存。”老李说,辞职后,他帮朋友做生意,收入不稳定,感觉压力很大,突然想到曾在超市遇到的打假人。 从2009年开始,老李和有过一定经验的打假人忠子(化名)一起开始打假。他们选择了老李曾干过的超市。由于熟门熟路,老李和忠子第一次去就找到了过期食品,让超市赔了500元,“我都和原来的超市撕破脸了,也没觉得自己反过来向超市维权有什么不好”。 当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超市售卖过期食品等欺诈行为,消费者可“退一赔一”,老李每月能通过打假拿到4000多元。“试了试后发现,这一行能够养活自己,于是就决定继续干下去。” 2012年,老李不再和忠子一起搭档。经昔日同事介绍,他和老张相识,当时老张收入不到2000元,两人就这样走到了一起。 据了解,最多一次,两人发现过期食品,获赔了几万元,“有时候却不能这么幸运,几天揭不开锅的情况也有”。 打假的工作必然触犯商家的利益。据两人介绍,他们都曾遇到过超市员工或者领导的冷言冷语,对此早已习以为常。 记者查询发现,曾有媒体报道过职业打假人遭到打击报复的事情。 老李说,他们的家人对自己的职业起初都有些抵触,“因为怕我们被人报复,但最终也都尊重了我们的选择,因为能够维持生存”。 “我们不喜欢说高尚的话,‘自己是为了净化市场’什么的。但是确实这些过期的产品国家规定不允许销售,但是有些商家可能是因为管理疏忽或者为了蝇头小利,造成了销售行为。我们根据国家规定找到问题,然后获取赔偿,用获赔养家糊口。这并不缺德!”老李说。 □行业揭秘 常见组团打假收入平均分配 老李和老张告诉记者,据他们所知,在北京城里,和他们一样的专业打假人能有六七十人,也有人说人数已上千,但他们并不认同。 打假人在超市相遇后,并不过多寒暄,而是各干各的。“我们这行谁也不挡谁的财路,你挣你的钱,我挣我的钱,不会因为我可能和这家超市的人经常索赔认识,就帮助超市砍价什么的。” 现在京城打假圈形式已经多元化。老李介绍,多数打假人都是各自几人为战,打假人很少有一个人干活,多数都结伴,取证索赔时也有个照应,收入基本是平分,除非老人带新人的特殊时期。也有打假人会七八个人一起干,他们往往几人一组,多组散出去同时工作,然后找到问题产品获赔后大家一起分钱,“当然干得好的也会有相应的提成,多拿一些。” 老张说,也有的打假人成立了公司,集体分工,有的人负责出去打假,有的人负责向食药监部门举报,有的人负责向法院起诉,这样有规模的公司并不多。还有一些例如王海等打假成名的人,他们成名之后,成立综合的维权公司,帮助指导别人维权,业务更广。 老李和老张表示,在京城的打假人中,有少数群体会有微信群互相联系,有时候一起聚会喝酒,聊聊新规定、聊聊最近打假遇到了哪些事。“我们并不特意打听别人怎么干活怎么挣钱,有的打假人一次起诉商家售假,能够获赔20多万,这也是特例,如果我们发现了这么多问题产品,我们也会去起诉商家。但更多的时候,我们想的是自己起床了以后,今天要去工作,要去养家糊口,为了生存而打假。” 两人在接受采访时,均表示不会向别人介绍自己是职业打假人,“最起码在现如今的中国,这行业多少还带有一些‘颜色’。” □超市看法 对打假人作假后索赔很挠头 某大型超市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他们日常工作接触来看,职业打假人没有一个是奔着公众监督或者说是为了消费者的利益去打假的,都是为了谋取个人私利。 新的相关法规支持“知假买假”,支持数倍赔偿,由此甚至产生了一些不法团体,他们自身造假,将超市购买的商品更换包装、篡改日期,然后再去投诉,而超市方面又很难抓到证据。 该负责人举例称,譬如某日用品厂家对某一款商品促销,做了三联包促销装,为防止收银台扫码错误,多收钱,三联包在工厂包装时就将其中一个产品的条形码反过来然后封口,以便正确扫码结账,可是有职业打假人认为该产品包装是属于“三无”商品,于是分7次购买了相同商品,然后找商家索赔3500元,而且要挟企业不赔钱就向相关部门投诉。 “说实话,对于职业打假人,我们真的没法评价他们。”另一家大型超市相关负责人表示,自去年以来,职业打假人数量突然大量增多,尤其是在北京以外的地区,他们有的甚至将有问题的产品带进超市掉包然后投诉。 “作为零售商家,如果要承诺销售的商品100%没有问题确实很难,出了问题,也要分两个方面看。”一家大型超市负责人表示,如果产品质量出现问题,那么就要溯源追究,是属于零售终端的问题,还是运输或者生产加工过程的问题;如果卖了过期商品,那么超市确实要承担责任,“但是自去年以来,有关食品过期的投诉量完全达到了一个不正常的峰值,而且职业打假人投诉的基本都是食品过期”。 该负责人表示,我们不敢保证超市会有疏漏,未及时处理过期商品,但是如此高的量太不正常了。“对于职业打假人的行为,我们也在搜集发达国家的一些经验”,上述负责人表示,譬如有些国家对商家销售的问题商品,会给予严处,但是这个处罚金额不会给到个人。 ①3月11日上午9点左右,在丰台欧尚超市科兴路店,老李在收银台附近的货架上查看商品。 ②打假人购买的过期口香糖及相关证据。 ③食药监部门接到举报后,对打假人带来的过期商品进行取证。 京华时报记者赵思衡摄 ④老张在车上整理买来的过期商品。 京华时报记者欧阳晓菲摄 京华时报记者常鑫胡笑红
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马震 热点图片>更多<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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