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632-3156865

通讯员qq群:25238684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 > 枣庄新闻

"太给儿孙丢人了" 妇女偷手机被抓很后悔  

发布日期: 2011-04-28 11:01来源: 编辑:张秋峰

       

        大众网枣庄4月28日讯 俗话说: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一中年妇女在邮政储蓄所办理业务时,顺手牵羊偷走他人一部价值仅二百多元的手机。偷到手仅十几分钟,她就在监控录像上现出原形,最终落了个被治安拘留的下场。

      4月26日上午10点,木石派出所接到一市民的报警电话称,他在邮政储蓄所办理业务时,放在柜台上的诺基亚手机被人偷走。手机虽不值钱,但里边储存着他所有客户的联系电话。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展开调查。据报警人徐某讲,十几分钟前,他刚刚与朋友用手机通过话,然后将手机放在柜台上,就开始办理业务了。等办理完业务,他却找不到手机了。民警们迅速调取录像查看,发现一中年妇女趁徐某办理业务时,用手提包将柜台上的手机遮盖住。见徐某没有反应后,这名中年妇女便偷偷将手机装进自己的裤兜,随后离去。不久,该妇女又返回营业室办理业务,被民警当场抓住。在监控录像前,她只好承认了趁他人不备偷手机的事实。

      偷窃嫌疑人马某,现年44岁,被拘留时她声泪俱下:“自己老实守法半辈子,不想因一部旧手机落了个被拘留的下场,这太给儿孙丢人了。”(李福田)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专题报道

新闻曝光

摄影报道

关于我们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业务拓展 - 人才招聘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10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zaozhuang@dzwww.com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
鲁ICP备09023866号 新出网证(鲁)字02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