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632-3156865

通讯员qq群:25238684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 > 枣庄新闻

滕州老汉捡回16岁女孩小敏 终于有了户口  

发布日期: 2011-06-24 10:09来源: 编辑:张秋峰

       

    羊庄镇派出所民警亲自将户口本送到小敏手中

     

        大众网枣庄6月24日讯 16年前,一名女婴被遗弃路边,被羊庄镇东薛河村的王老汉抱回家中。多年来,王老汉含辛茹苦将女孩抚养成人,却因种种原因一直没有落户。6月23日,在滕州市公安机关及社会有关部门的帮助下,16岁的女孩小敏终于有了自己的户口。

      媒体6月14日曾报道了《捡回女孩16年没户口 老汉想起来就发愁》一文,文章一经刊出,立即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羊庄镇派出所的民警亲自来到东薛河村,找到16年前几位知情的老人了解情况。了解到王老汉抚养弃婴属实后,他们又与民政部门、公证处及上级部门进行联系,积极协商为小敏落户。

      6月23日,对小敏来说是个特殊的日子,这一天她的户口终于批下来了。冒着蒙蒙细雨,记者和羊庄镇派出所的民警一起来到小敏家,没想到小敏早已来到村口等候。当把户口本送到小敏手中时,小敏拿着户口本爱不释手,一个劲儿说:“谢谢,谢谢!”小敏的爷爷感动得热泪盈眶,说:“这么多年了,压在我心头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真是多谢你们了!”至此,本报跟踪报道的“捡回女孩”的户口问题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

      其实,小敏的情况并不是个例。羊庄镇派出所的民警表示,自1992年4月1日《收养法》施行以来,大量弃婴通过合法收养程序进入家庭,得到妥善安置。但也有些市民出于爱心或不懂法等原因,未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导致这些弃婴在落户、入学、继承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像小敏这类的孩子上户口,由于已经形成了抚养事实,应先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或是到公证部门办理公证,再到派出所办理户口。(颜素珍)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专题报道

新闻曝光

摄影报道

关于我们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业务拓展 - 人才招聘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10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zaozhuang@dzwww.com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
鲁ICP备09023866号 新出网证(鲁)字02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