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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一男子借钱放贷赚差价200万打了水漂  

发布日期: 2011-06-30 08:10来源: 编辑:张秋峰

           大众网枣庄6月30日讯 以几分钱的利息从亲朋好友手中借来钱后,又以1毛的利息通过自己的老板高某某(已抓获)将钱放贷给他人,从中赚取利息差的高某,几个月下来不但没赚到钱,就连借来的200万元钱也打了水漂。日前,贪财的高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滕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抓获。
        开过出租车的高某2008年10月进入枣庄某家具有限公司担任该公司董事长高某某的专职司机,高某在担任司机期间,除了开车外还一项特殊的工作,就是帮着高某某放高利贷。据高某交代:某家具有限公司自2010年起经营效益不好,为维持公司的经营状况,高某某做起了高利贷的业务。为了能“借”到的更多的钱,高某某便以“高息放款业务能挣大钱”为诱饵,吸引高某加入放高利贷业务。高某在高某某的指使下以自己的名义在各大银行办理了银行卡并开通了网上银行,作为高某某放高利贷的“中转站”,负责把高某某低息从别人手中“借”来并存入银行卡(高某的银行卡)的钱及时查收。  除此之外,他还负责把高某某交给的承兑汇票换成现金后再通过银行卡汇到高某某指定的帐户(高息贷款方)内。低息“借”钱高息贷款,专吃利息差就能赚大钱,高某经不住诱惑,便以1分到6分不等的利息,从亲朋好友手中先后借到现金200万元,再以1毛钱的利息“借”给高某某,从中非法获利40余万元。可是令高某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不但利息没拿到,就连从亲朋好友手中借来的200万现金也被高某某高息放贷后再也收不回来了。目前,高某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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