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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警方破获一重大抢劫 抢夺犯罪团伙  

发布日期: 2011-07-08 11:00来源: 编辑:张秋峰

           大众网枣庄7月8日讯(通讯员 崔德强) 今年入夏以来,滕州市城区及周边乡镇接连发生抢夺、抢劫案件,受害人多为女性,被抢物品为现金、手机、黄金项链、耳坠等,案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不少女性出门都不敢佩戴黄金首饰,带个包也是提心吊胆,滕州市公安局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对案件的串并、分析、研判,并制订了巡逻防控措施,但由于犯罪嫌疑人流动作案、随机性强、具有一定反侦察能力,侦破工作难度很大。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多行不义必自毙。近日,滕州市公安局南沙河派出所破获一重大抢劫、抢夺犯罪团伙,带破案件30余起,民警当场抓获两名正在伺机作案的犯罪嫌疑人。
        据了解,当日南沙河派出所便衣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正在一路边商店买东西的两名青年男子形迹可疑,民警秘密跟踪观察,发现其中一名男子“似曾相识”。“就是他”,“抢劫犯罪嫌疑人”!一名民警差点惊叫起来。原来,几个月来,南沙河派出所派出所按照市局部署,通过警务信息平台,对辖区及周边“两抢”案件认真分析串并,已经掌握了大量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信息,并有针对性开展巡逻,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今天终于“撞上了”。考虑到两名犯罪嫌疑人年轻并身强力壮,为了确保抓捕行动万无一失,巡逻带队副所长杨银三马上电话联系所长李刚,李刚立即组织派出所精干警力携带单警装备分乘两辆警车赶往现场,形成对犯罪嫌疑人合围之势,“行动”!随着所长一声令下,三路民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下警车扑向犯罪嫌疑人,妄图逃跑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没跑几步就被民警扑倒并制服。经连夜审讯,南沙河派出所会同刑警三中队民警与犯罪嫌疑人展开斗智斗勇,最后,犯罪嫌疑人在大量人证物证面前不得不对其犯罪事实一一供认。自2011年3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宫某、单某结伙骑红色无牌大架子摩托车,窜至滕州市城区、南沙河镇、木石镇、羊庄镇、官桥镇以及山亭区等地,采取语言威胁、飞车抢夺等手段,作案30余起,抢得现金、收集、黄金首饰一宗,共计涉案价值8万余元,销赃后自肥。根据犯罪嫌疑人供述,警方起获了嫌疑人作案用的藏匿在某小区的摩托车及伪装衣物,并顺线追击,将从宫某和单某处收购赃物的犯罪嫌疑人闵谋抓获归案。目前,宫某、单某、闵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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