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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警方7天时间成功破获一起恶性杀人案  

发布日期: 2011-07-11 08:48来源: 编辑:张秋峰

       

        大众网枣庄7月11日讯 7月1日,滕州警方经过缜密侦查,仅用7天时间就成功破获一起恶性杀人案,并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抓获。

      6月24日11时20分,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鲍沟镇鲍沟四村西侧的玉米地东西路上发现一具女尸。接到报警后,枣庄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滕州市公安局局长黄健立即责成刑警大队和鲍沟派出所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市公安局副局长孙玉国,枣庄市公安局副县级侦查员王伟军,党委委员、刑警大队长孙茂斌带领民警迅即开展工作。

      民警在现场勘察发现,死者系女性,年龄在40到50岁之间,脖子处有扼痕,胸腹部有不规则伤口。除此之外,现场没有任何能够证明死者身份的物证。经摸底排查和走访群众,民警断定此案作案手段与1993年7月3日李某某(男,1955年12月出生)故意杀人案作案手段基本一致,李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李某某系鲍沟镇后汉宫村人,无固定住所,平时多居住在市场及闹市区,以给别人看铺为生。1993年,李某某曾将一个3岁残疾男孩掐死,被判有期徒刑14年,2003年7月被假释出狱。

      专案组民警全力对李某某展开追捕,因李某某居无定所,办案民警迅速向全市各派出所及周边地区公安机关发布协查通报。7月1日上午,刑警大队四中队会同鲍沟、姜屯派出所在姜屯镇李店一机井房内将潜逃7日的李某某抓获,李某某对此事供认不讳。

      经查:6月23日18时许,酒后精神失常的李某某在鲍沟四村西侧的玉米地附近,见到了路经此处的一位妇女,强行将其拽至玉米地内图谋不轨。由于这位妇女反抗,遂将其掐死。作案后,李某某潜逃至姜屯镇李店一机井房内,直至被抓获。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颜素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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