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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前科喝一斤白酒"枣庄版药家鑫"被刑拘  

发布日期: 2011-07-13 11:15来源: 编辑:张秋峰

       

        大众网枣庄7月13日讯 7月11日下午,市中区孟庄乡26岁的唐某,因醉酒驾驶引发四起交通事故,撞伤三名行人,并捅伤一名车主,打伤两名驾驶员。接到报警后,枣庄市中区交警大队、文化路派出所、税郭派出所、刑警大队紧急出动。最终,警方在206国道将肇事者唐某抓获。经过血液酒精测试,肇事者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14.9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目前,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喝了一斤白酒,记不清自己伤了人

        据市中区交警大队的办案民警介绍说,11日下午,肇事者唐某被民警抓获并被带到派出所。唐某起初有些反抗,后来便倒地昏睡不醒。民警怀疑唐某喝了不少酒,将其抬起往医院进行抽血检验,当晚6点,经过枣庄市交警支队检验机构鉴定,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4.91mg/100ml。

        11日晚上10点半,躺在审讯室里的唐某终于睁开了眼。面对办案民警的审讯,唐某说,中午他和几个朋友在华山路一家酒店喝了一斤白酒,酒后他开车沿华山路往南行驶,至于后来的撞人、伤人、被抓,都记不清了。直到民警告诉他撞了4辆车,并捅伤一名车主,唐某才知道自己闯了大祸。

        审讯一直持续到12日凌晨1点,唐某对自己醉驾撞人、持刀伤人的事实供认不讳。

        闯了大祸,怕家人知道会接受不了

        据肇事者唐某介绍,他今年26岁,5岁的时候母亲过世,从小跟着爷爷奶奶一起生活,13岁就辍学,父亲从来没有管过他。出事前,他在临沂苍山县的一家私营铁矿厂打工。

        12日上午,记者来到市中公安分局再次见到醉驾肇事者唐某。唐某告诉记者,目前他的家人还不知道自己闯下了大祸,同时他还担心家人知道后会接受不了。

        枣庄市中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任靖告诉记者,经过审查,唐某有三次犯罪前科,目前出狱一年多,2002年,因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6个月;2008年,也是因寻衅滋事被判刑一年;2009年,不思悔改的他因危害公共财务被判刑一年。在7月11日这次系列事故中,唐某没有驾驶证,属无证驾驶,一系列的醉酒撞人、伤人等比较恶劣的犯罪行为,已经构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2日,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下午4点多钟,经过体检后的唐某被送往看守所。目前,公安部门正在进一步对伤者的伤情进行鉴定,同时通过调取监控录像、搜集证人证言来调查取证。(白雪岩 刘统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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