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枣庄7月15日讯 7月12日,家住青檀南路石油公司宿舍的杨女士向记者反映,车辆停在小区经常被一位同住一个小区的住户划伤,后报案没有得到满意的处理结果。
汽车被划监控录像重现场景
在接受采访时,杨女士显得十分的愤慨,她说:“已经快两年了,我们小区的十几辆车经常被人划伤,现在小区没遭‘毒手’的车已经没几辆了,以前的时候还好点,一两个月被划一次,现在可好了,几乎每5天就会有车辆被划伤,我的车当然也得到了这位划车人的‘眷顾’,现在车身已经是‘伤情不断’了,最后实在是忍无可忍了,就在我经常停车的地方安装了一套监控 装备,因为装监控并不是想抓住某个人,而是想通过这种做法告诉划车的人,不要再做这种让人愤慨的事情了。”
当记者问到安装后是否知道是谁划伤的车辆时,杨女士回答道:“我在6月29日的监控录像中发现,晚上9点30分左右,一位和我住在一座楼的瑭敏(化名)在回家的路上用某种物体在我的车门边划了一下。当晚我和哥嫂一起去了瑭敏家,本来就没想把事情闹 大,只是想和她谈谈,为什么要划伤我家的车。可是瑭敏拒不承认。当我说有监控,已经从录像中看见她的时候,她却让我把录像拿给她看看,后来我就带着瑭敏和她丈夫来到我家一起观看录像,但她还是不承认,还说录像中因为天黑根本看不清楚划车的人是谁,说完就离开了。最后我实在没有办法只好报警求助,希望警方能够帮助解决这个问题。”
车主报案后当晚没有处理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问到民警赶到后是怎么处理这件事情的时候。杨女士说:“就在6月30日的当晚,3位民警来到我家,他们看完录像后就去了瑭敏的家中了解情况,后来瑭敏一家三口又来到我家,一起再次观看录像时民警说录像中的人和瑭敏不像,不是划车人。这句话说完后瑭敏立刻就说,‘就是,怎么能是我呢?’瑭敏的儿子也表示,‘录像中那个人穿的衣服,我 妈妈没有,要是真是我妈妈,这也不是什么大事。’我当时听完这句话后也没说什么,觉的还是应该让民警做一下调查,请他们去调查一下小区的周边,因为不止我一辆车被划,很多被划车主也想知道是谁,你们去问问其他的住户,这位瑭敏她平时穿什么衣服,什么打扮再和录像做一下对比不就清楚了吗?后来在3位民警离开时他们对我说,不要太着急,回来把监控录像 送到派出所调查研究,如果真是瑭敏所为的话,一定会处理的。我也就没有再说什么,在民警离开后,想到瑭敏应该有当天出门时的录像和夜晚的录像一比较不就清楚了,于是又调出了6月30日晚上7点30分左右的录像观看,发现衣服样式是一样的,只是晚上9点30分左右的录像因为天黑,她的衣服反光颜色变了而已,但鞋子、发型没有变化。”
对派出所说法不满意
随后记者问道那么经过当晚的事情后,公安部门又是怎么处理的呢?杨女士说:“我在第二天一早也就是7月1号的下午把录像拷贝好后,让哥哥送到了派出所,结果因为一些问题录像在派出所的电脑里没能播放出来,民警对我哥说录像留在他们那里,回来研究调查一下,最好再找几个证人来。就这样 我哥哥离开了派出所,在此之后我因为工作忙,这件事就搁置了几天。”
“处理完工作在7月5日一大早我与丈夫一起来到了派出所,并在大门口的值班室见到了处理当晚事情的其中一位民警,他出来看了看被划车辆,并说那晚被划车辆并不是这辆车,我就说这是我丈夫的车,我们共有两辆车被划。后来到了派出所的办公室,那里的工作人员却说录像在电脑里播放不出来,当时听完这句话我就反问道,你们放不出来,这几天你们怎么研究调查的?另一位民警说,‘你这个录像不能作为直接的证据,最好有人亲眼看到,最好录像中有她的正脸。’听完这句话我们只好离开了。”杨女士在讲述中无奈地说道。
咨询律师
在交谈中记者了解到,就在7月5日当天的9点左右杨走出派出所后。杨女士电话咨询了一位律师朋友,朋友让杨女士拿着录像去找市中区刑警队看一下,看看能否作为证据,后来在刑警队未能放出录像,没办法杨女士就把情况简单地表述了一遍,刑警队的工作人员便与派出所取得了联系,并让杨女士找派出所的王所长,在7月5日上午10点杨女士又一次来到派出所,王所长在从6月30日出警的民警那里了解完一些情况后,告诉杨女士录像有些欠缺,没有看清划车人的正脸,无法断然判定这个人就是瑭敏,民警让杨女士带个证人过来。7月6日杨女士带着证人来到派出所后,他们给出的答复是第二天就传讯瑭敏,可现在都过去一个多星期了,也没有得到答复。
警方给出答复
随后记者来到派出所,王所长说:“处理案件必须要有证据,杨女士提供的夜晚监控录像比较模糊,没有拍到划车人的正脸,无法断定此人就是瑭敏,我们已经找过了瑭敏,当时她是矢口否认,因为录像模糊证据不足等原因我们也无法对其进行相关的处罚,所以现在不能传讯她,另外就是我们担心在瑭敏回去后还可能激化与杨女士的矛盾,出于为杨女士着想,当然如果杨女士能够提供确凿的证据我们一定会秉公执法。”(张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