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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购房者支招买房防受骗  

发布日期: 2012-08-13 14:21来源: 编辑:实习生赵灿

       

        大众网枣庄8月13日讯 为购房者支招买房防受骗核心提示:购房一方有意向购房,但是既怕房子没了,又怕自己一个人做的决定太仓促,因此犹豫是不是该下定,这时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说,你先下定,这只是意向金,将来不想买了还是可以退的。
        一、“这套房子今天不下定就被别人买了”。
        潜在风险:没有考虑清楚,房屋状况没有了解清楚的情况下轻易下定,容易事后反悔,而又签订了协议,要么忍气吞声购买,要么损失定金。
        处理方法:客观冷静的分析,全面的了解房屋状况贴别是要详细征询家人意见之后下定,这样虽然有可能会被别人捷足先登,但是总比事后后悔强的多。
        我们不得不提醒你的是,在买房子,尤其是买房用于投资这件事情上,由于市场政策和价格发生的急剧变化,几年前看来正确的决策,现在可能是导致你亏钱的错误判断。
        二、“合同不用看,签字就可以,这都是我们规定的版本,合同内容不能修改”
        潜在风险:这其中的风险不言而喻,签字了合同就生效就要承担法律责任,不能说签字后说我没看就签字了,所以可以不承担责任,这是说不过去的,况且很多纠纷就是因为没看清合同引起的,所以呢签字之前必须看清合同内容做到心里有数。
        解决方案:签字前对于合同内容必须仔细的看,对于不理解的地方要让中介公司工作人员解释,依然不清楚的最好询问一下律师,如果认为哪个条款对自己不利,可以要求修改,记住,没有不可以修改的合同。这样才有把握,不能稀里糊涂签了字,将来追悔不及。
        三、“这只是意向金,买不成还是可以退的”
        潜在风险:如果您仔细看几乎所有的居间合同上都会约定在产权人签字后意向金转为定金,那么转为定金后如果购房人不同意购买,定金就会被没收掉。
        解决方法:没有最终决定之前,不可轻易下定。 “肯定符合购房条件,我们可以帮你包装取得购房资格”。
        潜在风险:如果搞不定呢?如果经过了包装依然没有购房资格,那么即损失了定金又损失了包装费,到时候该怎么办?
        解决方法:直接与出售人签订的协议中注明,如果经过中介公司的包装依然无法取得购房资格的,那么交付的定金全额返还。
        四、 “交易税费不会超过多少钱”
        潜在风险:如果中介公司解释的税费不够准确,如果减少了当然皆大欢喜,如果增加了,那么谁也不愿意承担,特别是做地方房价不被通过后,增加的税费有可能会达到10万甚至几十万,都不愿意承担势必会发生纠纷的。
        解决方法:解决问题的方法是明确作出约定,注明本合同签订的前提是税费为鬃?钱,如果超过的那么按照什么约定来承担,约定清楚了,可以约定各自承担各自的,可以约定下家承担,也可以约定中介公司承担,但是不管谁承担,约定清楚了,一旦发生就有据可依了。
        五、“贷款肯定可以办的出来”
        潜在风险:贷款就涉及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比如银行的贷款政策、购房人的信用和工资收入、国家的调控等因素,不排除贷款不能获批或者获批额度不足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购房人要用现金补足的,如果不能补足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解决方法: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贷款不能获批或者获批不足一定额度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或者约定即便要承担违约金,也承担一个较为轻微的违约责任,使风险可控。
        总而言之,房屋买卖对于一个家庭而言属于重大交易行为,一定要慎重,相关情况要考虑清楚,不能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要有自己的判断和坚持。
        六、二手房贷款未还清买卖交易要慎重
        针对贷款未还清的二手房,如果是通过中介进行交易,重点就在于如何签好三方协议。在三方协议中,务必要对房屋交易的付款方式、交付期限和违约责任的条款进行明确规定,约束三方行为,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对于贷款未还清的二手房,若卖方要求买方先还完贷款再过户,首先就要约定好付款方式,买方替卖方还贷款的金额是如何操作等都要慎重决定,而还贷和过户的时间期限也要作出明确的条款约定。
        针对此类情况,签订三方协议的重中之重是要明确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买方替卖方还清贷款后,房屋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过户,此时卖方应承担怎样的违约责任,中介又该承担何种连带责任,这些条款尤其要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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