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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年底前完成清理

    2013-05-20 15:31:00作者: 张 昊来源:健康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要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其评估结果为依据,在2013年年底前完成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清理。

    原标题: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年底前完成清理

  本报讯 (记者张 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要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其评估结果为依据,在2013年年底前完成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清理。对已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及时废止相应的地方标准,大力推进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跟踪评价。

  通知要求,充分利用卫生计生系统的专业技术优势,为当地食品安全工作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各地要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本地区风险监测方案,做到统一计划实施、统一经费渠道、统一数据库、统一数据分析,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作为承担风险监测任务的技术牵头和数据归口单位。尽快建立本地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体系,明确相关单位报告责任。要围绕当地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组织做好本地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并配合做好国家食品安全优先评估项目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数据。

  通知要求,强化宣传和风险交流工作,逐步建立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专家队伍;加强食品安全相关工作体系能力建设,培养高水平的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监测评估人才,完善专业人员待遇保障机制和奖励制度。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目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在食品安全工作中主要负责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等工作。
 
 

责任编辑:韩连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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