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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泰国棉女工一天被迫工作12小时

    2012-12-26 11:27:00作者: 来源:枣庄网友

网友 “大于十八”通过5210000新闻热线反映:山东万泰国棉一厂,严重违反劳动法,实行12小时工作制。这位网友称, 万泰国棉一场四五十岁的女工经常连续工作12小时以上,而厂办公大楼里的行政人员却经常利用上班时间上街买东西闲逛,实在让在一线拼命的工人们心寒。

    网友 “大于十八”通过5210000新闻热线反映:山东万泰国棉一厂,严重违反劳动法,实行12小时工作制。这位网友称, 万泰国棉一场四五十岁的女工经常连续工作12小时以上,而厂办公大楼里的行政人员却经常利用上班时间上街买东西闲逛,实在让在一线拼命的工人们心寒。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条早有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12小时,远远超出国家规定的8小时每日工作时间,更不要说持续12小时工作。因为极度疲劳极易发生生产事故,一个连工人休息时间都不体恤的企业,很难想像发生了工伤时会是什么态度。
    欢迎网友继续拨打我们的新闻热线5210000,共同关注我们的城市,我们的生活。

责任编辑:张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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